发布时间:2020-12-14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对象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税收管理 | 政策法规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 √ | |||
纳税人权利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 √ | ||||
纳税人义务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 √ | ||||
A级纳税人名单 | 1.纳税人识别号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 √ | √ | ||||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 1.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 √ | √ | ||||
办税地图 | 1.办税服务厅名称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 √ | ||||
税收管理 | 办税日历 | 1.申报征收期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 √ | |||
办税指南 | 1.事项名称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 √ | ||||
权责清单 | 1.职权名称 2.设定依据 3.履责方式 4.追责情形 5.权责事项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办理信息、监管措施、咨询查询、行政相对人责任、监督责任、法律救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 | 市税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 1.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 | 市税务局 |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市税务局 |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 √ | ||||
税收管理 | 非正常户公告 |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 | 市税务局 |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 √ | |||
欠税公告 | 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 | 市税务局 |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 √ | ||||
委托代征公告 | 1.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 市税务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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