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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9 09:2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九 批 201 7 年 9 月 8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19086 | 澄迈福山镇225国道福山往临高方向2-3公里处安兴石厂已经经营20多年,因督察组驻琼,停工半个月,最近几天每天半夜11点至凌晨6点生产,产生噪音和灰尘,影响周边居民。 | 澄迈 | 噪声、扬尘 | 一、经核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配套建设的粉尘防治设施雾炮在生产过程中未正常使用,构成了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排大气污染物的事实。二是场区道路洒水降尘未到位,扬尘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南侧场界噪声超标0.21倍,项目南侧居民居住区敏感点噪声超标0.06倍(详见附件6)。 | 部分属实 | 根据整改要求,澄迈兴富石材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改。 | 无 |
2 | D19069 | 1.儋州雅星镇八一农场“一分场学校”200米处有一石场,该厂挖采附近山石进行加工,碎石作业时粉尘飞扬,破坏生态环境。2.儋州雅星镇八一农三分场302-309路口处有一砖厂,挖土造砖,破坏生态环境。 | 儋州 | 大气、扬尘 | 2017年8月30日,我市联合执法小组,到儋州新岩建材有限公司和原儋州光辉石场现场实地核查。一是儋州新岩建材有限公司曾有非法采土行为,早已责令停止;二是儋州光辉石场没有“碎石生产“行为粉尘、噪音等现象为石场销售余料时发生。 | 部分 属实 | 我市已责令光辉石场加快推进矿山复垦治理工作;在余料销售过程中加强环境污染防护措施,要错开休息时间,避免机械噪音扰民;并立即清理占用林地堆放的石料;我市对儋州新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土行为已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市政府将责令职能部门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违法行为不再发生。 | 无 |
3 | D19095 | 儋州市雅星镇打尚村附近有一家红砖厂,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空气,导致周边橡胶树死亡,且乱挖黄土,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因督察组进驻,该工厂暂时停工。 | 儋州 | 大气、生态 | 1.该公司因进行设备维修停产至今,生产产品是页岩烧结砖而不是红砖;2.2015年12月18日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批复,2016年3月29日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排放限值;3.经市农委(林业局)和市森林植物检疫站现场检查,并向周边胶农了解情况,该公司周边的橡胶树长势良好,并未发现橡胶树死亡现象4.没有采矿许可证,存在乱采矿现象。 | 部份 属实 | 1.国土局对儋州新岩建材有限公司无证擅自采矿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开采,并制定《儋州市页岩烧结砖厂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页岩砖厂的规范管理。 2.环保部门要不定时派监测人员进行现场监测,防止偷排不合格废气,造成空气污染,破坏植被。 3.责令儋州新岩建材有限公司对页岩采矿点进行复垦,并制定复垦方案。 | 无 |
4 | D20003 | 儋州中和镇解放南路东坡中学到中心小学路段(约300米),去年开始每天有7-8辆水泥卸卖车,产生很大的粉尘。 | 儋州 | 扬尘 | 该路段经常有3辆大卡车售卖成品水泥,货车长约8米,宽约2米,平均每辆能载30吨重的水泥,卸卖搬运的时候水泥飞扬,8米之内的人都被影响到,起风的时候12米之内都受影响。 | 属实 | 对经商业主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场责令将水泥驶离;引导业主在非居民区建立水泥储存周转点,将车停放在不占用道路的地方;建立中和镇巡查街道巡查队伍,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防止此种行为的再次反弹。 | 无 |
5 | D19080 | 1.定安定城镇塔岭新区富民大道23号御景鸿小区隔壁海南博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安装环保设施,每天排放浓黑烟,尤其是半夜有刺鼻味道。曾向定安县政府投诉,仍未解决;2.小区西边有家熊猫乳制品厂,不定期生产,凌晨生产时排放浓黑烟。 | 定安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海南博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排放浓黑烟的情况属实,海南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排放浓黑烟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对海南博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锅炉配套的水膜除尘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确保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6 | D20017 | 定安县定城镇潭黎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的陈家良养猪场(总规模100头),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 | 定安 | 大气、水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1.该养猪场环境卫生较差,露天的猪泔水及粪便散发臭味较浓,沼气池的沼液溢出乱排。2.养猪场紧邻居民区,臭味扰民。 | 属实 | 1. 将沼气液抽干用于浇灌农作物,将猪泔水遮盖密封。 | 无 |
7 | D20018 | 东方市八所镇下红兴村旁边的李欢荣养猪场(规模2000头),臭气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养殖排泄物和废水直排旁边的水利沟,污染农田。 | 东方 | 大气、水 | 8月30日早上,东方市畜牧兽医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协同市农业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八所镇政府前往东方市八所镇下红兴村旁边的李欢荣养猪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养殖规模为280头,为2013年东方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养殖许可证已过期。养殖废水直排入离水利沟仅3米的8㎡化粪池,化粪池有少量污水渗透流入水利沟,水利沟水用于农业灌溉。没有雨污分流设施,且猪场清洗较少,周边居民可闻到臭味。 | 部分属实 | 一、因化粪池修建离水利沟距离约3米左右,有少量废水渗透土地流入水利沟,现已责令其将该化粪池拆除,改为在养殖场后面离水利沟约50米处修建新的三级化粪池。 二、该养殖户增加清洁养猪场的次数,使臭气降低到最低。 三、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的违法行为,配备雨污分流设备,雨水排放管道重新分管及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 四、责令该养殖户向市畜牧局完善养殖手续。 五、待东方市养殖区域划分规划出台后,如李欢荣养猪场在禁养区内,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关停。 | 无 |
8 | D20026 | 东方东河镇俄贤岭公益保护林区被俄贤岭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用于建设工棚及硬化道路,无相关报建手续,破坏林地。公益林区保护员曾向东方市林业局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和制止。 | 东方 | 生态 | 1、目前正在进行道路硬化项目为东方市广坝村至南浪村影响行政村通班车目标实现的窄路面拓宽改造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方为推进项目进度,确保按计划顺利实施,同时为建设公司及施工人员提供休息空间,搭建临时工棚;经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已硬化的道路及施工方搭建的临时工棚进行测量并套取《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已硬化道长度为13.7公里,临时工棚面积约200平方米,均属非林业用地。该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具有相关报建手续,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核查过程中在俄贤岭旅游区发现1处帆布搭设的临时简易工棚,工棚结构为木结构,经测量并套取《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占地约110平方米,为Ⅰ级保护林地;经核查,该临时简易工棚是施工方为搭设栈道期间提供休息空间,主要是在林中空地搭设,搭设过程中并未存在毁林现场,但存在未经核准临时使用林地的问题。 | 部分 属实 | 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监督和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建设,牢固红线意识,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对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进行拆除。 | 无 |
9 | D20030 | 东方八所镇八所木材厂林业小区(八所港务局中学后面)有住户长期在小区16层楼顶养鸡、鸽子,鸽子的羽毛和粪便随处排放;小区内小卖部私自搭棚设麻将桌,每天中午12点至下午6点、下午8点至凌晨1点打麻将,声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 | 东方 | 垃圾、噪声 | 2017年8月29日晚,欧阳牧牧副市长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经实地检查:(一)小区住户在顶楼养鸡和养鸽子问题属实。林业小区一栋16层楼高的楼顶上有一高约110厘米、面积约15平方米的简易铁皮棚,里面无鸡和鸽子,楼面未见鸡、鸽子的粪便和羽毛。据吴某反映是其搭建的铁皮棚,以前用来存放杂物和饲养鸡及鸽子,养鸽子是个人爱好,养鸡是家里自家食用,早在一个月前就不养了。(二)小卖部打麻将噪音扰民问题属实。检查组在该小区检查发现小卖部店主吴某在林业小区保安门口旁搭铁皮棚私设麻将桌情况属实,在铁皮棚内摆放四张麻将桌,现场查看无人员打麻将,据店主吴某反映小区住户平时有在该店打麻将行为。 | 属实 | 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8月25日市政府下发《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25日已责令该住户以后不得在城区圈养家禽,市畜牧局工作人员8月30日现场对该户的饲养鸡和鸽子场所进行清理与消毒。下一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规定,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对城区不按通告规定圈养家禽家畜的问题进行巡查监管,依法依规给予查处。 市公安局八所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吴宗琦在其小卖部内私自摆放为他人提供赌博且存在噪音扰民的4台自动麻将机以予收缴,并责令其今后不得在公共场所私设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 | 无 |
10 | D19044 | 海口美兰区三江农场新美管区有一家宏利达烟花爆竹厂,经常放鞭炮、烟花,噪声扰民、气味刺鼻。 | 海口 | 噪声、大气 | 1.2017年8月29日23:59分,三江镇政府联系辖区新江派出所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8月30日09:35分,美兰区副区长符朝阳带队现场核实。 2.经核实,信访人提到的“宏利达烟花爆竹厂”实为“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三江仓库,拥有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已于2016年12月28日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环保备案(备案号:琼环评备﹝2016﹞39号),是合法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该仓库距离最近的一个村庄800多米,距其它村庄1到2千米,仅作为烟花和炮竹的存放地,不进行烟花炮竹的生产、加工和分装作业,有燃放炮竹的现象,不燃放烟花,频次为每个月1到2次,每次进货时,为检验质量,都会抽取一小盒进行试燃放,时长大约1至2分钟,试燃放均在白天进行。 | 属实 | 1.辖区派出所已要求该公司今后进行炮竹试燃放验货时,须先到新江派出所备案,经新江派出所允许后,在白天找一个远离仓库和村庄的空旷地进行试燃放,试燃放时要确保安全,做到不扰民,并做好炮竹废渣清理工作。 2.美兰区安监局、区环保局、三江镇人民政府以及新江派出所加强了对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三江仓库的日常监管。另外,经常到附近村庄进行调查访问,确保试燃放不扰民。该公司已承诺以后试燃放工作另行选址并接受监督检查,确保不扰民。 | 无 |
11 | D19046 | 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第六排,某居民在空地养鸡,垃圾、臭气污染严重。 | 海口 | 垃圾、大气 | 1.2017年8月29日22:30分,由新埠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恩浩带队,新埠街道干部及城管新埠中队等相关工作人员连夜赶到现场检查。 2.2017年8月30日09:30分,美兰区副区长李爱国、区农林局局长杜发安、新埠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恩浩以及城管新埠中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检查。 3.经核查,发现西坡村六排居民有养鸡笼4个,共饲养25只鸡,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 属实 | 1.2017年8月29日上午,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主任李恩浩约谈养鸡户,户主表示在8月30日下午3点前将活鸡处理掉,同时清理干净鸡笼周围的环境卫生。 2.2017年8月30日上午,美兰区副区长李爱国带队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发现户主已经处理全部活鸡,鸡笼及周边卫生已经清理干净。 3.新埠街道举一反三,要求城管新埠中队对西坡新村的养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取缔。 | 无 |
12 | D19058 | 海口琼山区滨江帝景四期与滨江度假城小区之间的空地堆满建筑垃圾,且有拆迁户在空地上养猪种菜,用粪便施肥,臭味非常大。 | 海口 | 大气、垃圾 | 1.经现场核实了解,这块空地属于村集体留用地,尚未征收,正在办理集体土地证件,有几户被拆迁户临时居住里面。该块空地属于城乡结合部区域,存在违建被拆掉地基产生的建筑垃圾,面积约3000平方,由于村民阻拦没有及时清理。故信访件反映的建筑垃圾问题情况属实。 2.居民种有6块小面积菜地合计约有300平方米,信访件反映的种菜问题情况属实;现场没有发现拆迁户养猪情况,没有发现粪便施肥的迹象,没有发现有异味。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和粪便施肥产生异味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滨江街道、铁桥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进行告诫,要求其不可使用有机肥种菜。 2.琼山区滨江街道立即安排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城管部门安排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已于2017年9月4日完成全部清理工作。 | 无 |
13 | D19060 | 海口琼山区新大洲大道水厂东路玉俊东村门牌对面有一加工厂,晚上作业时散发刺鼻性臭味,造成环境污染。 | 海口 | 大气 | 工作组按照线索提供的地址,沿着新大洲大道水厂东路玉俊东村门牌对面及其周边进行了勘查,没有发现任何异味,也没有发现加工厂,工作组也向周边居民进行问询,据居民反映,没有发现有异味,也没有加工厂。最后,由于所提供的地址不详实,无法进一步核实。 | 不属实 | 1.经工作组实地核查,并未发现群众信访投诉主体。下一步,要求滨江街道、城管中队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巡察工作。 2.问题已解决。 | 无 |
14 | D19063 | 1.海口琼山区中介路琼台福地美食一条街,晚上营业时存在油烟、噪声污染;2.琼山区铁龙路到龙塘镇一带有十多家餐饮店在南渡江边,偷排污水到南渡江。 | 海口 | 油烟、噪声、水 | 1.经核实,忠介路琼台福地美食一条街的17家商铺油烟处理不理想,且营业至深夜24:00,噪声扰民。因此,关于“忠介路琼台福地美食一条街夜晚存在油烟和噪声污染”情况属实; 2.经核查,铁龙路至龙塘镇一带餐饮店均有接入污水处理池的洗手盆,但部分餐饮店自行违规在户外安装未接入污水处理池的洗手盆,导致污水直接排放至南渡江的情况。因此,关于“铁龙路至龙塘镇一带餐饮店偷排污水至南渡江”情况属实。 3.忠介路琼台福地美食一条街的17家商铺油烟净化效果不理想,营业至深夜24:00,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边居民。 4.铁龙路至龙塘镇一带部分餐饮店自行违规在户外安装未接入污水处理池的洗手盆,导致污水直接排放至南渡江。 | 属实 | 1.2017年8月30日起,要求油烟处理不达标的福地美食街17户摊车商家全部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环保技术评估,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同时将福地美食街商家休业时间提前至22:00,降低噪音污染,减少扰民因素。 2.2017年8月30日凌晨,要求铁龙路至龙塘镇一带部分餐饮店业主当场拆除户外洗手盆,改到洗手间洗手。今后,凤翔街道办、龙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沿江餐饮店的店主对垃圾及污水进行及时的收集、清理、清运。同时,凤翔街道办、龙塘镇政府、琼山区水务局、琼山区环保局将联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严防出现沿江餐饮店污水偷排南渡江的问题。 3.17户摊车商家全部停业整改,待进一步升级优化排油烟措施方可营业。 4.已全部拆除未接入污水处理池的户外洗手盆。 | 无 |
15 | D19066 | 海口秀英区长流镇美德村义音山有一加工厂(主要做石料加工及磨灰),燃烧时有刺鼻性硫磺味,以前24小时工作,目前停工。 | 海口 | 大气 | 1.秀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2017年8月30日00:20分,秀英区长流镇环保办李剑苗主任带领秀英区环保网格员林超、吴孝博对海口秀英永建新型墙体材料厂进行核查。经查海口秀英永建新型墙体材料厂未生产。该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8月30日上午,秀英区环保局李柏董副局长、镇政府李辉副书记、黄奕标副镇长再次到现场核查,回访督查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经现场核实,该厂已停工近一个月,现场有堆放水泥废料用于回收研磨,经了解其中含有少量煤粉成分,现场未发现烧煤设备。该厂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 | 有待核实 | 1.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对该厂进行排查,安装有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待该厂停产检修完成后,秀英区环保局将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厂锅炉产生的废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2.现场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规范作业,避免产生的锅炉废气影响周边环境。 | 无 |
16 | D19070 | 海口龙华区国贸路国贸小区七栋楼下有两家餐饮店:7栋103的三福屯昌特色鹅店和7栋101的疆知味,排烟设施不完善,烧煤球造成空气污染。 | 海口 | 油烟 | 2017年8月30日8:30分,龙华区副调研员赵稳根带领金贸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局、食药监局到国贸小区调查处理,发现三福屯昌特色鹅店(叁家福早餐店)油烟设施不完善,存在使用煤球加热食品的行为;疆知味(海口一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店)油烟设施不规范,未发现使用煤球现象, | 属实 | 采取了以下措施: 1.要求三福屯昌特色鹅店禁止烧煤球加热食品。 2.针对油烟污染问题,对两家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7天。要求商家设置符合标准的排烟系统,整改期间封闭橱窗,在整改未完成之前禁止营业。 3.龙华区食药监局对三福屯昌特色鹅店下达《监督意见书》。 4.在整改期间由龙华区城管局、金贸街道负责督促跟进整改情况。 5.2017年9月2日上午,叁家福早餐店和海口一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店已停止营业,并且两家店已经张贴转让告示书。 | 无 |
17 | D19071 | 海口永兴镇陈安村1.2公里处有三家塑料厂,作业时冒黑烟,污水直接排入露天蓄水池,散发恶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 海口 | 水、大气 | 1.2017年8月29日23:50分接件后,在永兴镇陈安村1.2公里处核查三家塑料厂现场,当晚有两家大门紧闭,一家正在生产(海口秀英三星遮阳网加工厂),味道刺鼻难闻,业主当场提供了营业执照。 2.2017年8月30日9:25分,再次到现场核查情况。三星遮阳网加工厂在现场核查时未生产。该厂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也无法提供其他相关合法手续。该厂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主要为冷却水。主要排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未发现露天蓄水池以及冒黑烟的现象。另外一家为海口秀英聂为华塑料加工厂,现场未生产,有露天蓄水池。现场无法提供其他相关合法手续。最后一家为无名塑料加工厂,现场未生产,有露天蓄水池。现场无法提供其他相关合法手续。 | 部分属实 | 1. 现场城管部门认定这三个塑料加工厂属于违建,综合各部门意见后,由城管部门现场对该三家塑料加工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三天内自行搬离、自拆(2017年8月31-9月4日,周六、日除外)。逾期未拆的由永兴镇组织强拆。 2. 加强巡查监管,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 无 |
18 | D19075 | 海口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农场道立村400米处有三个养猪场(养猪场间隔200米),污水直排乡间小河沟,散发恶臭味,蚊虫滋生,污染旁边水井,影响居民生活。 | 海口 | 水、大气 | 2017年8月30日,市政协副主席、开发区工委书记冯玉英携开发区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事项,实地查看了解养猪场污水排放情况以及安排落实整改工作。调查发现上述举报区域内有三家中小规模养猪场,存栏生猪共有880头,养殖废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向连接农田的沟渠里。经核实,三家养猪场卫生状况较差,污水横流,臭气弥漫,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未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水未经预处理直排入农田沟渠;(2)三家猪场离村中私宅距离过近,最近只有20米,臭气易影响居民生活;(3)以上养殖户均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 | 属实 | 1.市政协副主席、开发区工委书记冯玉英携开发区领导吴翔副主任和王康照副主任对三家养猪场户主做关停前思想工作以及要求开发区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养殖猪场;开发区执法部门对三家猪场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0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0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03号); 2.要求7日内将存栏生猪自行处理完毕,关停猪场;同时,立即对养殖场卫生进行整改,及时清运堆积的猪粪,每日清洗猪圈,减少养殖厂区的臭味,以免影响周边环境; 3.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对举报区域内的沟渠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类似未经预处理直接排放污水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4.问题正在解决,开发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于2017年8月31日依法对涉事三家养猪场停水、断电,使用水泥堵截排污口并对其中二家养猪场部分进行拆除。辖区内振家居委会和新群居委会实时跟踪三家猪场落实整改的情况,并督促其在时间节点内关停猪场。 | 无 |
19 | D19088 | 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往桂林洋方向匝道经常有砂场运砂车掉落砂石,伴随扬尘污染大,环卫工人每天清理都没有用。 | 海口 | 扬尘 | 1. 2017年8月30日01:40分,由美兰区城管局连夜赶往现场核查情况,未发现运输的砂场运砂车。城管灵山中队对白驹大道到灵桂路路口进行排查,并由渣土中队针对白驹大道设岗进行排查,对运输砂场运砂车辆拦截检查,并未发现有运输砂石的车辆经过。 2.2017年8月09:40分,由美兰区城管局、区环卫、灵山镇再次到达现场进行巡查核实,确认三家砂场经营时运送沙土存在扬尘污染。 3.2017年8月17:30分,副区长程守学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现场督导整改工作,经现场核查,三家砂场基本整治到位,但是围挡尚未整改完成,程守学副区长现场要求抓紧完成围挡的整改工作。 | 属实 | 1.美兰区城管局于2017年8月29日已对海文高速桂林洋匝道口三家砂场进行查处并取缔,场地内的砂石已经自行清运完毕,不存在造成扬尘污染问题。 2.砂场的简易板房、铁皮棚、围挡已于2017年8月29日自行拆除完毕,其不再具备营业的条件,美兰区城管局将在此匝道路段上采取定员定岗、专项巡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3.环卫部门已对造成掉落砂石区域范围进行洒水降尘清理作业。 4.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巡查,严加管控,防止问题反弹情况发生。 | 无 |
20 | D19089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191号文体局宿舍楼附近有人养鸽子,鸽子散落的羽毛和排泄的粪便影响到周边居民。 | 海口 | 垃圾 | 经调查,文明东路191号文体局宿舍楼附近的居民区即美舍下村57号确有居民在楼顶饲养鸽子。鸽子饲养人冯妚忠为海南省信鸽协会会员,当场提供信鸽协会会员证等相关证件,现场有鸽子60多只,均为信鸽。鸽子散落的羽毛和排泄的粪便影响到周边居民。 | 属实 | 城管部门向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整改,当事人冯妚忠答应配合将鸽子搬离,当晚搬离30多只。2017年8月30日9:00,已将所有信鸽搬离至海南省信鸽协会在大致坡镇的一个养殖基地。 | 无 |
21 | D19093 | 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琼山环卫局美舍河对面有一个琼戏演出舞台,经常每天夜里8点至11点有琼戏演出,高音喇叭噪音扰民。 | 海口 | 噪声 | 高登社区“双创”广场有附近居民自发性组织的琼戏演出队伍,常在20:00左右到该广场进行琼戏演出,期间表演时的音量较大,“高音扰民”情况属实; 经走访“双创”广场周边纳凉群众了解,该琼戏演出队伍会准时在22:00解散并关闭音响,因此信访件反映“经常每天夜里8:00至11:00有琼戏演出”情况属实。 3.琼戏演出时音响音量过大扰民。 | 属实 | 1.琼山区凤翔城管中队、高登社区将加强对“双创”广场的夜间巡查,督促琼戏演出队伍尽量控制音响音量,演出时间不超过22:00。 2.目前琼戏演出时音量已得到控制。 | 无 |
22 | D19099 | 海口秀英区南海大道气象台与食品检验中心附近有一盛鑫搅拌站,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8月中旬相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但至今仍在生产和排污。 | 海口 | 水 | 经核实,该厂正在生产,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未发现企业外排现象。但水污染防治设施(南面三级沉淀池)正在升级改造,故暂时闲置,现场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东北面三个简易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厂区内东北面硬化的临时蓄水池内,该蓄水池内的中水再继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但使用该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未向区环保局报备。 | 部分属实 | 秀英区环保局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秀环罚字〔2017〕167号),要求海南盛鑫混凝土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污染防治设施闲置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限期15天改正。待水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报区环保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盛鑫搅拌站已停产,预计2017年9月15日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 | 无 |
23 | D19100 | 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二横南路8号海航城小区西南角60米处(原为绿地),有一家重型机械维修点,每日早6点至10点作业,产生扬尘、浓烟,且噪声扰民。住建、规划等部门曾明确此地为违建,并下发整改通知,但一直没有执行;每次投诉相关部门调查时,该维修点都暂停作业,调查人员离开后又恢复作业。 | 海口 | 扬尘、大气、噪声 | 1.当夜执法队员联系了红星村委会副书记吴文安到现场了解情况,据吴书记介绍,该处是红星村村民王征军的自留空地,停放的推土机都是户主和该村村民的自购车辆,非车辆维修点。经现场勘察,该处是红星村一块荒坡空地,不属城市绿地,约200平方米。地面上没有发现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没有违建),只有零散停放有7辆推土机,现场没有发现修车作业,车辆进出也没有明显的扬尘污染。因此,信访反映的“该点为重型机械维修点,作业产生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和“住建、规划部门曾明确此地为违建”等情况不属实。 2.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向该空地持有人王征军了解情况,制作《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记录》。现场张来有(个体户司机,在红星村租房居住)配合作旁证,执法队员对其制作了《证人调查笔录》。 3.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也没有发现粉尘和噪声影响环境问题。 | 不属实 | 现场制作《检查记录》《证人调查笔录》反映情况不属实。 问题已解决。 | 无 |
24 | D19104 | 1.海口美兰区富苑小区右侧墙外有一违规污水处理厂工程(此工程属美兰区水务局,规模约2500立方),每日晚间偷偷施工,将区域内绿化带、百年大树、小区围墙和配套设施全部破坏。该工程无环评手续和工程许可。群众多次向美兰区政府、城管投诉,但城管坚持此项目有合法手续,且用伪造的砍伐证欺骗群众。《特区报》曾针对此事件做不实报道,对公众造成很大困扰。2.秀英区东山镇东山岭水库有一水利沟穿过居民区,周边许多养殖户将污水、家畜粪便排入水利沟,臭气熏天,无人管理。 | 海口 | 其他、水 | 1.关于美兰区富苑小区右侧墙外净水站工程。 2017年8月30日01:09分及10:30分,美兰区副区长杨柳芳、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新分别带队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经核实,该一体化净水站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截污方案、节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以及规划选址、国土用地意见,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完成公示。目前,该项目只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尚未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该项目在修建施工便道过程中破坏到了富苑小区部分绿化带、一棵树黄槿及围墙等配套设施,群众投诉情况属实。另外,经园林部门核查,被砍树木树种是黄槿,树龄约50年,不是我市登记在册的古树,树干基部中空腐烂,大侧枝仍存,被砍掉部分主要是腐烂枯死的树干,周边已蘖生几丛旁枝,树木能延续生长。 2.关于秀英区东山镇东山岭水库下游灌沟周边养殖污染问题。 经核实,该水利沟是岭北水库下游灌沟,一直由岭北水库在管理,生活垃圾一直由玉禾田公司在管理,现场没有难闻的臭味,投诉人反映的臭气熏天、无人管理不属实;水利沟周边共有两家养殖户,一家养有11头猪,有污水排到水利沟中,一家养有2万只乌龟,有排放少量污水至水利沟中,投诉人反映的养殖户有污水排入水利沟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1.关于美兰区富苑小区右侧墙外净水站工程。 (1)针对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施工队,擅自砍树,并破坏了一些小区绿地、围墙等配套设施的行为,美兰区城市管理局已于2017年8月30日给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拟处罚9000元,并于9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9000元。 (2)已责令葛洲坝治理公司恢复富苑小区绿化、小区围墙等设施。 (3)已要求葛洲坝治理公司暂停净水站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待完善环评手续、恢复富苑小区被毁坏的绿化带及围墙等后方可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该净水站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暂停,待完善环评手续、恢复富苑小区被毁坏的绿化带及围墙等后,方可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已于2017年8月30日开始实施帮助小区恢复围墙及绿化工作,围墙已完成部分恢复工作,小区绿化暂未恢复。群众投诉问题正在处理中。 2.关于秀英区东山镇东山岭水库下游灌沟周边养殖污染问题。 (1)2017年8月30日现场检查中,已要求养猪户立即停止排放污水,并责令其开始修建沉淀池,同时尽快将大猪出栏卖掉;要求养龟户立即停止排放污水,修建污水处理池。 (2)已督促玉禾田环保公司加强水利沟的日常保洁清理。 目前,养猪户已建沉淀池,污水停止外排,处理后的污水用于附近200米的农田灌溉;养龟场排污口已封堵,已建污水沉淀池用于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用于附近农田的灌溉。群众投诉问题已解决。秀英区东山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该水利沟的巡查,防止问题的反弹。 | 无 |
25 | D19108 | 海口美兰区文明东路与板桥路交叉路口有一文明东加油加气站,距离居民区仅5米,加油加气时有异味,24小时营业,有噪声污染。 | 海口 | 噪声、大气 | 2017年8月30日8:46分,美兰区生态环保局工作人员何受胜、庄峰攸到达位于海口市文明东加油、加气站进行现场督办,对海口珠龙贸易有限公司文明东加油站、海口鑫元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文明东加气站进行检查。经现场查看,其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且都正常运作,油气回收装置完好,无泄漏,无异味出现。同时现场负责人均提供了油气回收系统的检测报告及相关环保手续给在场相关部门查看,油气回收装置各项标准达标,该油气站夜间现场噪声源系社会来往车辆。 | 属实 | 美兰区商务局、美兰区城管局、美兰区生态环保局、白沙街道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联合加强对油气站的日常巡查监管,同时要求油气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和设置标语,要求夜间进出油气站的车辆减慢速度和禁止鸣笛,同时做好安全、污防措施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油气站安全正常运营。 | 无 |
26 | D19114 | 1.海口龙华区南海幸福城小区西侧保税区内有一奇力制药厂,24小时生产,排放气体有类似消毒水的味道,举报人听说是甲醛消毒车间产生的气体;2.制药厂旁边的大众汽车销售公司,喷漆产生刺激性的气味。 | 海口 | 大气 | 1.6至9月为海口奇力制药公司的淡季,2017年8月21日保税区生产线已停产,经检查该厂区未闻到类似消毒水的味道,且并未贮存甲醛。该公司在六月份已换成用臭氧发生器消毒车间。 2. 信兴汽车销售公司(大众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信兴汽车公司”)喷漆现场闻到轻微喷漆气味,需进行监测后确定。 | 有待 核实 | 1.委托监测公司对信兴汽车公司喷漆作业时排放的大气进行监测,并邀请南海幸福城物业及业主监督。 2.邀请市民作为社会监督员,监督管理环境保护。 3.待海口奇力制药重新生产后再到现场检查监测,并作进一步处理。 4.龙华区环保局安排专人对信兴汽车公司和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巡查。 | 无 |
27 | D20010 | 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南玻公寓北区A1楼下的小区供水泵24小时运转,噪声扰民。 | 海口 | 噪声 | 2017年8月30日上午,龙华区大同街道、住保中心、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南玻公寓北区1栋A1楼第一层水泵运转24小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 属实 | 1.监测单位进行了噪音监测。 2.由物业公司制定隔音设施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实施。 3.龙华区大同街道工委书记郑纪玲、城管中队郑喜将对该件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整改情况:噪音监测结果为超标,物业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2017年9月7日前在水泵及电机外围套装泡沫夹板做隔音箱。下一步,将征询小区业主意见,使用低噪音水泵。 | 无 |
28 | D20023 | 群众对之前反映的“海口琼山区南渡江被污染的若干问题(D06006)”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处理结果显示群众举报的非法挖砂和豆腐厂污染问题不属实,与群众了解的事实不符。群众补充:(1)白沙砖厂右侧南渡江边的土地虽看似平整,但下方已全部埋入垃圾,用挖掘机挖起可见大量建筑垃圾与淤泥,地方政府调查时只看表面,没有深入了解;(2)铁桥路九小学校旁豆腐厂大气与污水污染非常严重,至今仍在排污。群众认为地方政府处理问题态度敷衍。 | 海口 | 其他 | 1关于白沙砖厂右侧南渡江边非法挖沙、非法填埋垃圾问题。 (1)非法挖沙问题。经查,该处没有采砂、抽砂作业平台;河道滩地没有开挖痕迹,河道旁无采砂作业船只。调查结果再次证实群众之前举报的非法挖砂情况不属实。 (2)非法填埋垃圾。在砖厂右侧约40亩土地范围内,随机挖了15个约2米坑洞,核查地下是否有建筑垃圾或淤泥填埋情况。经核查,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和淤泥填埋的情况。 因此,群众反映的“白沙砖厂右侧南渡江边的土地虽看似平整,但下方已全部埋入垃圾,用挖掘机挖起可见大量建筑垃圾与淤泥,地方政府调查时只看表面,没有深入了解”问题不属实。 2.关于铁桥路九小学校旁豆腐厂排污问题。 (1)豆腐厂排污问题。经核实:该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有水务部门核发的城市排水许可证;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豆腐加工废水和腊肠加工废水。生产废水经专门管网收集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滨江路市政污水管网。据2017年8月23日监测数据显示,其废水达标排放;因厂区对豆腐装载车管理不到位,未指定专区定点冲洗,导致豆腐装载车上少量的废水及残渣物经雨水管网排入铁桥路的路边水沟,最终排入响水河。根据2017年8月23日监测报告显示,其废气达标排放。 因此,信访件反映“铁桥路九小学校旁豆腐厂大气与污水污染非常严重,至今仍在排污”问题部分属实。 (2)政府处理态度问题。琼山区高度重视办理转办信访件,每一件转办件都有对口的责任区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接到转办件后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理。因此,信访件反映“地方政府处理问题态度敷衍”情况不符合。 豆腐加工厂厂房周边装载豆腐的车辆携带的少量废水及残渣物经雨水管网排入铁桥路边水沟,最终排入响水河。 | 部分属实 | 1.琼山区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豆腐厂污水处理设施、雨水管网的排放口进行应急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行依法处理。 2.琼山区要求豆腐厂立即整改:(1)设定专门洗车区域,引导车辆清洗,清洗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2)加强厂区环境卫生整治。 3.目前豆腐厂已设定专门洗车区域,引导车辆清洗,清洗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4.琼山区对豆腐厂污水处理设施、雨水管网的排放口进行应急检测,根据监测结果再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29 | D20024 | 海口龙华区世贸东路世贸雅苑1楼喜喜餐厅在5楼架设油烟管道,将油烟向小区内排放。 | 海口 | 油烟 | 2017年8月30日8:30分,龙华区区委常委邢为坚带领金贸街道工委书记黄红保、龙华区环保局、龙华区金龙食药监所、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及世贸社区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核查,并约谈喜喜餐厅周小蕾经理。经查,喜喜餐厅在5楼设置的油烟管道营业时向小区内排放油烟。 | 属实 | 1.2017年8月30日龙华区城管局再次对该餐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重新设置排烟口朝向,在排烟口对油烟进行二次水净化处理。 2.要求喜喜餐厅签订承诺书,承诺2017年8月31日起10日内完成改造并经监测达标前不使用煎炒油炸等炉器。 目前喜喜餐厅正在重新设置排烟口朝向,并在排烟口对油烟进行二次水净化处理。龙华区城管局已安排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12:00起对该餐厅加强巡查。 | 无 |
30 | D20032 | 海口美兰区五指山路海鹰大厦3台空调外挂机及锅炉正对康业花园小区D栋住户,产生巨大的噪音,影响住户休息。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由于海鹰大厦归属于部队,问题未解决。 | 海口 | 噪声 | 经核查,市民反映的噪声源不是锅炉及空调外挂机所产生,而是该处二楼天台放置的三台节能型空气热水器,压缩机设备在低温运转进行水加热时产生噪声。 | 属实 | 1.关于噪声是否超标问题。于2017年9月1日23:00,美兰区环保局已委托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现场监测。 2.该招待所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如果监测结果超标,会立即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进行整改。 3.该招待所联系专业公司对三台节能型空气热水器进行检查,提出加装隔音措施。 | 无 |
31 | D20004 | 临高县博厚镇尧科村500米处顺得石场,占用20亩林地建厂,生产时产生很大灰尘,影响周边的橡胶树。 | 临高 | 扬尘 | 该石料加工厂原为临高县博厚顺得废石加工厂,于2016年年初建成。该场地占地16071平方米,在临高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地类为基本农田16058平方米、木本园地13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16049平方米、其他园地13平方米、水田9平方米。在2017年4月,临高县博厚顺得废石加工厂转租给他人,并更名为临高县博厚福达碎石加工厂。碎石加工厂建有一条生产线,生产线露天放置,生产线没有环保设施。该石料加工厂无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地建设;没有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自2017年4月起没有动工生产,反映生产时产生很大灰尘,影响周边的橡胶树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县国土资源局对碎石加工厂非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调查,拟立案查处。根据《临高县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实施方案办法》函告博厚镇政府加强该地土地监管,组织人员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复耕复绿,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临高县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实施方案办法》函告临高县工商局对该石场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临高县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实施方案办法》函告临高供电局对该厂停止供电,并根据调查需要提供该碎石厂通电时间及月用电明细。县环保局对碎石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和无环保设施行为,责令碎石加工厂停产。 | 无 |
32 | D20005 | 陵水县黎安镇大墩村旁靠近猴岛南湾保护区有个经营3-4年、占地3亩的违建养猪场(规模上百头),该场将化粪池建在保护区内,下雨时池内排泄物、养殖废水等溢出,直接排入保护区内。 | 陵水 | 水 | 在陵水县黎安镇大墩村旁荒坡上有1家养猪场,该地块属大墩村委会二社荒地,是大墩村委会李成雄、李成方等3户村民(3兄弟)用铁皮搭建的简易棚用于养猪,面积约5亩。经对照保护区规划,该养猪场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经对照我县林地保护规划属于非林地,该养猪场位置属沿海200米以外,对大海没有影响。经组织进行测量,测量结果显示该养猪场绝大部分位于限养区内。经统计,该养猪场目前存栏340头(母猪40头、肥猪300头),未办理环评手续,养猪污水、猪粪等通过管道流经一条该3户村民自建的硬化小沟渠排入养猪场旁的鱼塘,未发现排入南湾保护区。 | 部分属实 | 1.我县黎安镇、环保、畜牧等单位已分别向该养猪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十天内停止饲养,配套排污处理设施,禁止外排排泄物、养殖废水,定期对排泄物进行清理,并对场地进行消毒,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我县组织黎安镇政府、大墩村委会等指派专门镇领导带队与村干部到该养殖户家,讲明政策要求,争取养殖户的支持,加快整改。 3.因该养猪场在我县文黎景观大道大墩延伸线项目征地范围内,我县将组织加快对该养猪场的评估赔偿工作,力争早日赔偿拆除。目前正在开展测量评估工作。 | 无 |
33 | D19094 | 琼海市德通、润洁、博益、高洁、宝洁、永利洁等洗涤厂的环保设备不完善,普遍存在废气超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机器噪声扰民的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作息。 | 琼海 | 大气、水、噪声 | 经现场调查,该6家洗涤店锅炉规模在0.7至2蒸吨,使用木材作为燃料,木材使用量0.7至2吨/天;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产废水排放量13至50吨/天。德通、润洁、博益、高洁、水利洁等5家洗涤店均涉嫌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违法行为。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锅炉使用燃料尚未进行清洁能源代替改造。 | 属实 | 宝洁洗涤店已在2016年立案查处,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针对德通、润洁、博益、王新、永利洁等5家洗涤店涉嫌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违法行为,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正在对该5家洗涤店进行立案查处。针对德通、润洁、博益、王新、永利洁等5家洗涤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及机器噪声扰民的问题,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正在向该5家洗涤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该5家洗涤店锅炉进行清洁能源代替改造问题,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正在联合琼海市科工信局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查处,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洗涤店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锅炉清洁能源代替改造完成之后方可恢复生产。 | 无 |
34 | D19116 | 琼海嘉积镇官地村旁龙阁小学旧址有一无证的木材加工厂,喷漆产生臭味大,且加工污水排入农田,污染农田及水井。 | 琼海 | 大气、水 | “部分属实”说明:属实部分为“龙阁小学旧址有一无证的家具加工厂,喷漆产生臭味”;不属实部分为“加工污水排入农田,污染农田及水井”。 经现场调查,该家具加工厂厂房内摆放的大部分木材原料、家具半成品及机器都已铺上厚厚的灰尘及蜘蛛网,明显已停放许久,走进厂房内,有一定的漆味。据了解,该厂已停工两年,只是偶尔少量加工几件家具,喷漆时产生臭味影响附近居民。此外,家具加工厂只是加工木材,并无污水排放,不存在“加工污水排入农田,污染农田及水井”的情况。 | 部分 属实 | 整改措施:1、专项调查队伍深入现场,对家具加工厂负责人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取得其理解和支持;2、工商部门要求该厂停业整改,并在9月6日前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整改厂区环境卫生,检查合格后可申请发放工商营业执照;3、市环保局向该厂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其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恢复生产也不能进行喷漆作业,防止臭气影响周边居民。4、加强监管工作,嘉积镇政府联合村干部组成巡查队伍,严格监管该厂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 无 |
35 | D20022 | 琼海潭门镇上试村的上试岭山坡经常有市政府环卫车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垃圾布满整个山坡,臭气浓重,目前相关部门将垃圾用塑料膜覆盖,但臭气依旧影响附近居民,且滋生大量苍蝇。此山坡原为林场,现被政府征用堆放垃圾。 | 琼海 | 垃圾 |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潭门镇垃圾堆放点,2012年启用至今,背靠山坡,三面有围墙,安装大门,且配备管理室,聘请2名专职人员管理,按时喷药消毒,灭杀蚊虫,并部分覆膜。2017年8月,潭门镇政府对该场进行升级改造,场地硬板化,修建渗滤液池,并全面覆膜。存放大量垃圾并全面覆膜情况属实。目前有轻微异味,但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不大。 | 部分属实 | 目前已进行垃圾堆放封场处理,待市焚烧厂二期建成后开始将存量垃圾运往焚烧厂处理,恢复场地复耕复绿,预计完成整治时间为2019年。 | 无 |
36 | D20001 | 琼中县乌石农场往34队方向的500米处有家海胶金石加工公司,已经营十年,公司门口下坡路旁边的2个污水处理池很少运行,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池旁边的水塘内,污染地下水,散发刺鼻味道。污水处理池运行时也散发臭味。 | 琼中 | 水,大气 | 2017年8月30日,我县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石加工分公司进行实地检查,该公司浓乳加工车间已安装除臭设施,经检测运行正常。目前,该厂已经停产整改,并对胶池进行塑膜覆盖。投诉人所指污水处理池旁边的水塘为原氧化池,于2011年停止使用,污水处理池周围未发现排放口,污水处理池设施运行正常,经处理后的废水抽到标胶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池旁边的水塘内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已责令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石加工分公司尽快完成厂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整改工作。目前,该公司正在制定排污水沟的水泥盖板,并对污水沟老化部位进行加固,避免污水渗漏。 | 无 |
37 | D19051 | 1.三亚天涯区回新路阅海观山温泉度假村小区一墙之隔有一扶贫加油站,加油站的全自动洗车机24小时作业,噪音非常大,已持续一个月;2.加油站对面有一砖厂,凌晨6点开工,打砖机打砖声音非常刺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曾向12345热线投诉,仍未解决。 | 三亚 | 噪声 | 1.三亚羊栏扶贫加油站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全自动洗车机洗车设备不在其报告表评价范围,存在“批建不符”行为,该加油站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投入使用。 2.加油站对面的三亚羊栏砖厂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生产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 属实 | 1.羊栏扶贫加油站目前已停止使用洗车机并拉上封闭线。天涯区政府已责令加油站业主完善自动洗车机相关手续,在噪声达标的前提下,方可重新启用该设备。天涯区政府正在对该加油站涉嫌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行为立案查处。 2.关于三亚羊栏砖厂噪声扰民问题,天涯区城管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天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查处其无证经营行为,案件正在办理中,预计9月22日前完结。 | 无 |
38 | D19084 | 三亚吉阳区丹湖路和兴家园小区将一楼架空车库改造为房屋进行出租,租户在房屋内进行熟食加工,无正规烟道,油烟乱排,影响小区内其他住户。曾向城管投诉,仍未解决。 | 三亚 | 油烟 | 吉阳区和兴花园小区共有12幢楼房。该小区内90%的架空层车位被业主改造为住宅和密封式储物间,其中有1家小旅馆1家理疗店1家杂货店。 经查,该小区一楼架空层内,并无租户进行熟食加工、油烟乱排放等系列问题。 | 部分属实 | 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小区内改造车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初步定于2017年12月7日至15日完成和兴家园违建部分的拆除工作。 三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一家无证经营的杂货店进行查处,该杂货店已停业整顿。 三亚市旅游文体局已对小旅馆与理疗店进行营业资格审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小旅馆与理疗店已停业整顿。 | 无 |
39 | D19097 | 三亚吉阳区红沙社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每天早上6点至8点,人民街二巷汽车按喇叭现象普遍,噪声扰民。 | 三亚 | 噪声 | 1.信访人反映的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二巷处于我市城边村地区,巷子周边为老旧居民区,路面较窄,过往车辆、行人较少,未设置禁鸣标志。经执法人员对该巷进行核查,未发现有汽车按喇叭扰民现象。同时,经走访询问该巷的周边住户,也未收到有汽车按喇叭扰民问题的反映。 2.由于三亚特殊的气候条件,每年10月至次年4月都会吸引大批外地人前来旅游过冬,车流、人流量大,在此期间,部分车辆可能存在乱鸣喇叭扰民行为。 | 部分属实 | 由于三亚特殊的气候条件,每年10月至次年4月都会吸引大批外地人前来旅游过冬,车流、人流量大,部分车辆可能存在乱鸣喇叭扰民行为。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每年10月至次年4月期间,强化6点至8点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有效查处乱鸣喇叭扰民行为。 | 无 |
40 | D19110 | 三亚解放路农垦医院对面第三市场旁边的荣昌商城D栋楼下有烧烤摊,晚上12点开始营业,烟雾熏人,且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问题已持续10年。 | 三亚 | 大气、噪声 | 1.信访人反映的餐饮店分别为三亚恩美快餐店和三亚老麦哥小吃店,两家餐饮店注册地点与经营地点不符,涉嫌无证经营。 2.两家餐饮店经营产生的油烟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餐饮店经营时由于顾客喧哗而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4.两家餐饮店未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 | 属实 | 1.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两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两家餐饮店已停业并申请变更地址。 2.天涯区城管局于2017年8月26日对该处两家餐饮店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于9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目前这两家餐饮店均已停业整改。 3.加强餐饮业规范化管理,引导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影响他人。 4.天涯区环保局正在对两家餐饮店未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行为立案查处。 | 无 |
41 | D19112 | 三亚崖州区宁远河的河道两侧有污水往河里排放,污水沿南滨农场兰香溪谷西侧的污水沟排入宁远河,目前河里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 三亚 | 水、垃圾 | 1.妹洲沟到宁远河入口段尚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约3000吨未清理。 1.由于崖州区南滨农场片区尚未建设污水处理站,致使南滨农场主干道兴滨路两侧居民生活污水以及排水沟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由兰香溪谷小区西侧的排水沟直排妹洲沟,后排宁远河。 2.兰香溪谷小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污管网,未做环评登记。 | 属实 | 1.崖州区城管局已安排翻斗车、挖机对宁远河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不间断清理,预计9月18日前清理完毕。 2.针对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宁远河问题,崖州区海水局对私自设立的排污口采取封堵等初步处理措施,同时筹划在半年时间内建设移动式污水处理站1座,将该片区污水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崖州区政府已制定《妹洲沟环保督查整治方案》,预计半年内整治完成。 3.针对兰香溪谷小区未进行环评登记问题,崖州区环保局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案件正在办理中。 | 无 |
42 | D20001 | 三亚天涯区春园路新居派出所旁一使用3年多的垃圾中转站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区和餐饮店。 | 三亚 | 垃圾、大气 | 该中转站设计日垃圾处理量为100吨/天,而目前的日垃圾处理量为250吨/天。该垃圾转运站超负荷运转,除臭系统损坏,导致转运过程产生的臭气影响周边群众。
| 属实 | 1.针对该垃圾转运站超负荷运转,除臭系统损坏问题,天涯区政府已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天涯区环卫所全面实行四项措施加强春园中转站的清洗保洁力度:一是每个班次增加一名清洗保洁员;二是增加消毒次数,早中晚三个班次轮班前必须完成一次消毒任务;三是每3天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洁整治;四是加强入站车辆的清洗力度。 2.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计划启动该转运站升级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招标等前期工作,预计2017年9月中旬动工建设,项目建成使用后将彻底解决臭气影响周边群众问题。 | 无 |
43 | D20031 | 屯昌屯城镇农博城市场二楼有一个露天歌舞厅,晚上8点-11点播放音乐,声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屯昌 | 噪声 | 屯昌屯城镇农博城市场二楼露天歌舞厅,今年6月份业主杨雪玲从他人处接手农博城市场二楼的露天歌舞厅后,未经办理经营许可证即开始营业,歌舞厅每天晚上20:00至23:00播放音乐,声音很大,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 | 属实 | 一是安抚周边居民情绪,将整治情况向居民通报,消除居民顾虑。 二是做好歌舞厅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告知歌舞厅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 三是由县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业,立案查处。 | 无 |
44 | D19096 | 群众对“万宁长丰镇福田村委会十坉村、有许多村民凌晨用木材烤槟榔,烟雾大,有呛鼻气味,导致周边居民无法休息”(D14094)问题处理不满意,反映现在福田村委会周边仍存在凌晨烟熏槟郎的情况,污染严重。 | 万宁 | 其他 | 8月29日下午和8月30日上午,由陈月花副市长带队,市农业局、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市环保局、长丰镇政府等有关领导组成专案小组,对长丰镇福田村委会24个自然村进行全面排查,福田村委会辖区内共有槟榔加工点15家,其中1家为环保电炉加工点,其余14家为传统熏烤槟榔黑果加工点。群众反映在福田村委会周边仍存在凌晨烟熏槟榔情况,污染严重问题基本属实。 | 属实 | 一、8月30日上午,市政府周高明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打击取缔熏烤槟榔黑果加工点工作。 二、8月31日上午,由陈月花副市长、林兴胜副市长带队,市农业局(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城镇、长丰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共96人联合执法,对福田村委会及周边传统熏烤槟榔黑果加工点进行打击取缔,取缔熏烤槟榔黑果加工点4家, 45个黑灶,占地面积1160㎡,其余10家依法进行查封。 三、采取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全面整治槟榔加工业污染环境问题。由属地镇组建巡查工作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管理;联合执法行动组对巡查发现正在作业的熏烤槟榔黑果加工点,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其依法取缔。 四、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禁止传统熏烤槟榔黑果污染环境加工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让广大群众知晓熏烤槟榔对环境及对人们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 五、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有效地遏制非法槟榔黑果加工点。 六、对全市已建成的“黑灶”全部由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依法取缔。 七、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正在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有效地遏制非法槟榔黑果加工点的出现。 八、对全市已建成的“黑灶”全部由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查封。 | 无 |
45 | D20007 | 万宁礼纪镇竹林村附近的碑头水库近两年被私人承包养鱼,污染水库水质,夏天散发异味,水库内水葫芦疯长,影响农田灌溉,养鱼户在库堤建房,存在安全隐患。怀疑周边绿中海小区和雨林海小区的生活污水会排入水库。另外,雨林海小区附近的水库边近5年内有人小规模非法采砂。 | 万宁 | 水、大气、生态 | 1、碑头水库存在承包养鱼情况,承包合同期为2010年起至2020年止,库堤附近临时搭建活动板房9间;碑头水库内目前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碑头水库内确实存在水葫芦大量生长状况。 2、绿中海小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雨水排口管理不到位,未设置标识,未有定期清理管理检查的工作。二是污水处理站堆放有其他杂物过多。三是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池体积约150立方米,与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不符。 3、雨林海小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雨水管网未设置标识和定期清理检查计划。二是还未同步建设污水处理站,擅自在侨乡路市政管网设置污水排放口。 | 属实 | 一、关于绿中海小区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市水务局9月1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加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定期检查,雨水排放口设置标识,杜绝污水渗透到雨水管,排入碑头水库;清理与污水设施不相关的杂物,并做好清洁卫生;限其于2017年9月底前增加建设一座400立方的中水回用池,确保回用水及时回用浇灌。 二、关于雨林海小区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雨林海小区立即停止向桥乡路的市政管网排污水,加强污水管网的管理,设置雨水管网标识;在小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须将小区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运往兴隆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按环评要求加快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污水处理站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未完成前,小区不得投入使用。 三、关于碑头水库承包给私人养鱼存在问题的整改。1、由市环保局取水样鉴定,如检测结果显示造成水质污染,市水务局将依法取缔。2、市水务局联合市住建局对水库库堤附近养殖户建临时铁皮房进行拆除。3、责成市水务局收回水库承包权。 四、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对雨林海小区附近的库区加强日常巡查,杜绝非法采砂行为。 五、碑头水库于9月5日前对水库内的水葫芦全部清理。 | 无 |
46 | D20008 | 万宁大茂镇红石村委会的后田村居民住宅区(大茂镇林业检查站斜对面),2014年建一加油站,大货车加油时噪音很大;且每次加油都散发很大味道;加油站离居民太近,存在安全隐患。 | 万宁 | 噪声、大气 | 2017年8月31日上午,市商务局联合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市环保局和大茂镇镇政府等有关单位领导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加油站进行调查核实。该加油站建设选址符合《海南省加油站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规划布点,项目选址取得省商务厅行业规划批复,项目建设开工前已通过环保部门环评,项目竣工后,经市住建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等部门验收合格,由市商务局作出意见报省商务厅审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针对市民反映的大货车加油时噪音很大的情况,经监测,大货车加油后车辆起动时噪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这只是暂时的,并且该加油站营业时间为6:00-22:00,而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2017年8月31日,万宁市环境监测站在现场也进行了布点监测,监测结果为:居民住宅(敏感点)9时57分为56.8分贝;16时50分为61.9分贝;21时8分为52.9分贝。加油站西侧界外1米处10时12分为54.2分贝;17时4分为56.8分贝;21时20分为51.3分贝。符合交通干线两侧标准4a类。 针对市民反映的加油站离居民太近,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市安监局现场测量该加油站距离居民区为18米,大于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距离12米,符合国家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安监局和市消防大队也对加油站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未发现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综合以上调查核实结果,本件反映该加油站在大货车加油时噪音很大;散发很大味道;加油站离居民太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提醒司机进入加油站时不要乱鸣喇叭、猛踩油门;加油站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销售国标V汽柴油。 | 无 |
47 | D19077 | 万宁万城镇望海大道弗拉明戈小区楼下有一个猪圈(中转站),猪叫声大,污水直排水沟,粪便散发恶臭味,蚊虫滋生,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多次向开发商、镇政府反映无果。 | 万宁 | 噪声、水 |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生猪中转站位于万城镇东星村委会剪岭前村,与望海大道弗拉明戈小区仅有一栏之隔,现场清点共有30头生猪,可以闻到轻微的恶臭味,污水通过沼气池排放。据养殖户符成福陈述,该猪圈于1983年建成,当时是剪岭前村庄的荒坡地,后期改为临时生猪中转点,主要是运至各镇的定点屠宰厂(场、点)进行宰杀向各农贸市场提供生猪肉。生猪的数量有时并不固定,有时运完全部是生猪,有时保留数头生猪临时性饲养,这主要是根据各个农贸市场的需求来供应。 | 属实 | 1、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养殖户符成福在9月10日前自行关停,并迁移全部的生猪。 2、市农业局对责令养殖户符成福加强饲养场地干粪的清理,同时对栏舍清洁除臭;减少调运进场的数量,控制吵声;按照畜牧部门指导在适养区范围里选址重建猪舍。 | 无 |
48 | D19062 | 群众对“文昌公坡镇五一管区烷文村公路(从公坡镇到昌洒镇61至62公里之间)边有一养猪场(公坡镇农业示范基地)”的环境污染问题(D15025),处理结果不满意,养猪场未被完全拆除。 | 文昌 | 其他 |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8月30日,符策万副市长牵头公坡镇委书记许环峰、镇长符方利和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陈吉夫等人员再次到现在核查,经查,该养猪场针对环保D15025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在2017年8月30日已完成养猪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整洁有序、对9个小沼气池加盖进行全面封闭、建成沼液池遮雨棚太干粪棚。已出栏销售生猪200头,现存栏292头。猪舍尚未拆除。 | 部分属实 | 针对第十九批(D19062)信访件中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养猪场未被完全拆除的问题,我市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继续加强对养猪场巡查工作,跟踪落实养猪场生猪出栏情况,确保在2017年10月30日前清栏,清栏后立即停产;二是派2个调查组到养猪场附近的焕文村、龙飞头村两个村民小组开展民意调查,通报养猪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测评村民对该养猪场环保整改措施落实满意度和支持率,经测评,龙飞头村共有17户农户支持,不支持0户,弃权0户,支持率100%;焕文村15户农户支持,不支持2户,弃权5户,支持率68.2,不支持率9.1%,弃权率22.7%。;三是组织工作组到附近村庄通报养猪场环保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群众释疑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群众满意。经多次解释,在民意测评中不支持农户已对政府整改措施予以理解,同意政府的处理意见,要求政府部门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 无 |
49 | D20016 | 洋浦干冲区海勤居委会春阳新居民组海边附近有一养猪场,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废水排入海里,污染海水;同时由于周边养猪场的整改搬迁,生猪被迁移至该养猪场,加重了环境污染。 | 洋浦 | 大气、水 | 8月29日晚,管委会主要领导责成分管领导张进,辖区党委书记黄定海、办事处副主任孙剑和经发局局长程涛、市政局局长古路华、副调研员郝卫国等相关人员赴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猪场确实养殖生猪,经清点,存栏生猪44头,其中大猪18头(含2头母猪),中、小猪26头。 | 属实 | 一、8月30日上午,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现场,做吴喜明的思想工作,当天开始转移生猪。截至9月2日上午8时,44头生猪全部转移完毕,并清洗养猪场。 二、9月1日,辖区办事处对羊德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其不得继续养殖,并要求其自行拆除相关设施。 三、由市政管理局对养猪场依法处理。 | 无 |
50 | D19081 | 洋浦远洋路23号口岸小区物业在小区养殖40只鸡,白天散养,晚上圈养,小区到处是鸡粪,产生臭味。 | 洋浦 | 垃圾 | 2017年8月29日晚收到案件,8月30日上午9时,市政管理局局长古路华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赴现场处理,经发局程涛局长和相关人员随后赶到,经现场察看和向物业管理人员及养鸡人了解,该小区张姓住户在小区住宅楼和围墙之间搭建简易鸡舍,共12只鸡。 举报事项中,在小区养鸡属实,养鸡数量与举报不符。 | 部分 属实 | 处理措施为: 1、责令张姓住户自8月30日起禁止放养鸡,一经再发现,予以没收; 2、责令物业管理人员清理小区角落杂物及环境卫生; 3、责令物业人员拆除住宅楼与围墙之间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屋、铁皮棚和鸡舍等,拆违事项已安排执法人员跟踪,限期9月10日前处理完毕。 | 无 |
51 | X19030 | 1.保亭目前在建的双大野奢世界小区,生活污水管道未接入保亭县城污水管网,居民质疑将来的生活污水如何处理;2.保亭县许多农场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生活垃圾一烧了之,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 保亭 | 水、大气 | 一、信访件反映的保亭目前在建的双大野奢世界小区,生活污水管道未接入保亭县城污水管网,居民质疑将来的生活污水如何处理。信访件中所指“野奢世界小区”是海南大枫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保亭野奢世界旅游地产项目,位于保亭县保城镇国营金江农场红霞队,总建设面积42.21万平方米,总投资额30亿万人民币,地产板块分五期建设。 项目一期污水处理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中水回用于项目小区绿化浇灌及景观湖补水。项目二期、三期拟新建一条长1573米排污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2017年底将建成投入使用,解决项目二期、三期污水处理问题。项目总投资预算700万元,由企业自筹资金,目前已报水务局,并完成前期手续,正进入招标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建成并入市政管网。四期、五期正在设计当中,还未办理环评手续。 目前一期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二、信访人反映的保亭县许多农场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生活垃圾一烧了之,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目前我县共有2个农场、5个居(该5个居原为农场,2017年3月21日同时举行揭牌仪式),分别是七仙岭农场和新星农场,保城镇热作居、响水镇金江居、茶场居、三道镇三道居、加茂镇南茂居。各农场、居共配备场部环卫工人97人,连队、居民小组保洁人员共296人其中新星农场平均日产垃圾量约为5吨;热作居平均日产垃圾量约为3.8吨,生活垃圾每天都直接运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金江居平均日产垃圾量约为8吨,茶场居平均日产垃圾量约为3.5吨,生活垃圾集中运往响水镇垃圾转运站进行转运;三道居平均日产垃圾量约为7吨,生活垃圾集中运往三道镇垃圾转运站进行转运;南茂居平均日产垃圾量约为8吨,生活垃圾集中运往加茂镇垃圾转运站进行转运,各垃圾转运站垃圾最终运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经核查:农场个别居民环保意识不高,存在就地焚烧垃圾、枯枝烂叶和秸秆沤肥的现象,没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习惯。 | 属实 | 处理情况 我县下发了《关于严禁焚烧垃圾的通知》。 整改措施 针对野奢世界小区污水处理问题我县将监督污水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野奢世界项目二、三期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同时加强野奢世界小区一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长期坚持) 针对农场个别居民焚烧垃圾及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习的情况,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焚烧垃圾危害的宣传力度。 2、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 3、完善农场、居环卫设备设施。 4、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5、加大对焚烧垃圾巡查力度。 我县将不断加强焚烧垃圾危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大对各乡镇、农场、居的巡查督导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增加对野奢世界小区动态巡查频次,确保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 无 |
52 | X19015 | 儋州海头镇江洋水库被国家列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但在水库边上有一家海头糖厂,污染水库水质,威胁到全镇人民的饮水安全。 | 儋州 | 水 | 该厂生产生活排污出水口设在红洋水库下游第二涵洞出水口约15米处,没有直接排入红洋水库水源地。儋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表明红洋水厂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Ⅲ类水质。 | 不属实 | 市政府预计今年年底把红洋水库水源地污水截流工程方案设计及估算,争取年底做好前期设计工作。在2018年动工。本项目负责收集红洋水库东西两侧范围内污水,有效确保水库水质,保护全镇人民的饮水安全。 | 无 |
53 | X19018 | 儋州那大镇闹市区大通路原那大农垦医院围墙旁约500平方米的空地上有人养殖上千只鸭子,四周为居民住宅,养殖废水、排泄物乱排,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儋州 | 水、大气 | 1.被举报点为鸭子收集批发中转地,被举报人有工商营业执法证,未在规定场所经营;2.经营场地有废水、排泄物乱排和恶臭等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 部分 属实 | 1.对被举报人说服教育,并配合整改:立刻清洗该场地做好基本卫生;2.到指定的三鸟市场经营,镇包点干部及大同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督查跟踪。被举报对象及时清洗场地后臭味得到有效的改善。 | 无 |
54 | X19001 | 海南大学海口市海甸校区的东坡湖,散发恶臭,经常漂浮大量死鱼,恶臭熏天,造成附近住户无法开窗;晚上常有不法分子捕鸟。 | 海口 | 大气、生态 | 1.2017年8月14日,由于气温较高、潮位较低、频降暴雨等原因的叠加影响,东坡湖曾出现少量季节性死鱼,2017年8月15日下午已打捞处理完毕。目前东坡湖水质仍为劣V类(劣五类)。东坡湖有死鱼情况属实。 2.校方表示在日常管理中未发现不法分子捕鸟行为,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加快推进东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方面尽快完成截污纳管工程建设,从源头上控制外源污染物排入水体,计划9月份完工;另一方面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计划10月份完工,实现水体净化和自净能力的恢复,改善水质,提供良好的生物生存环境; 2.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打捞湖内出现的死鱼; 3.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捕鸟行为,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美兰区政府协调海南大学加强管理,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捕鸟行为。 | 无 |
55 | X19004 | 1.海口秀英区永兴镇天申玻璃厂未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加工玻璃,作业时有使用化学物品污染环境。2.海口秀英区永兴镇海榆中线12公里处鼎宏达修车场后的仓库,生产交通设施,喷漆时散发刺鼻气味。 | 海口 | 大气 | 经现场核实,海南天申玻璃有限公司仅仅经营玻璃批发零售,现场无清洗、切割等生产加工工艺,亦不使用化学物品。经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玻璃店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畴,该举报内容不存在。 海南天山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交通设施的加工、生产、销售,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目前厂内仅存放有空心方钢和交通设施,设有焊接和静电喷粉工艺,无喷漆异味产生,但该公司未将静电喷粉工艺设置于密闭作业区。 | 部分 属实 | 1.要求海南天山盾建设有限公司将该静电喷粉工艺设置于封闭室内。 2.对海南天山盾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行立案查处,并停止静电喷粉作业。 3.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4.海南天山盾建材有限公司现已停止静电喷粉作业,并将静电喷粉作业设置于独立室内。 | 无 |
56 | X19005 | 海口新埠岛广物滨海国际23号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广物海南金海晟投资公司,为扩大建筑面积,随意填埋南渡江横沟河入海口河道,沿江建设高层商品房。由于填埋入海口河道,使原河道变窄约10多米,破坏水利枢纽功能,使自然调节潮汐、排洪等受到严重影响。 | 海口 | 生态 | 1.经核实,海口滨海国际23号地块的住宅等建筑物的项目性质、规划指标及高度符合海口市总体规划总规和海口市新埠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的建筑物符合批复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内容,未发现超越批复内容违规建设的行为。 2.经核实,该项目沿西侧横沟河正在建设防洪(潮)堤,现状已填河护堤长约 152 米,宽约15米,其中,公共绿地为10米,填河宽度约5米。目前已完成第一级栅栏板斜坡护岸,实测的已完成护岸顶部坐标和项目业主提供的防洪(潮)堤的结构和坐标岸线相符合,项目建设单位填河建设防洪(潮)堤的岸线符合海口市蓝线规划,满足河道行洪排涝和防潮需要。所述的“由于填埋入海口河道,破坏水利枢纽功能,使自然调节潮汐、排洪等受到严重影响”的问题不属实,但该段防洪(潮)堤未经水务部门审批。 2.项目正在建设的南渡江横沟河建设防洪(潮)堤,虽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蓝线规划,但防洪(潮)堤建设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违规建设。 | 部分属实 | 美兰区水务局已下发了《海口市美兰区水行政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美水政字〔2017〕第95号),要求建设单位海南金海晟投资公司停工,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完善后,将加强现场施工的巡查管理,全程监督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 无 |
57 | X19017 | 海口琼山区甲子镇新民林场内有一家以“琼山区丙建材厂”名义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环保检查的红砖厂,该砖厂一直使用煤料烧制实心黏土红砖,环保设施只有在应付检查时才使用,平时生产时产生的浓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林木大面积枯死。2017年初因环保未达标停止营业,4月再次生产,8月12日因督察组驻琼,再次停业。 | 海口 | 水、大气 | 经查,该厂实际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实心砖,信访反映的“该砖厂一直使用煤料烧制实心黏土红砖”问题不属实。但由于该厂生产的实心砖与报批产品(多孔空心砖)不符,海口市节能中心于2017年8月9日责令其停产整改。目前该厂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经现场勘察,琼山区农林局现场确认该厂周边确有零星树木枯萎情况,在该厂附近3亩林地范围内散布有二十多棵枯树,但未发现举报所称的林木大面积枯死的情况;该厂建有生活污水收集三级池(满后抽运),脱硫塔污水在制砖过程中循环利用,未对外排放;根据最新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琼山区环保局核查了2017年4月至今的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异常数据。因此信访反映的“砖厂生产时产生浓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林木大面积枯死。”问题不属实。 该厂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实心砖与报批产品(多孔空心砖)不符。 | 不属实 | 1.该砖厂继续停产整改,待其整改完善并向市节能中心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琼山区科工信局继续配合市节能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做好该地区砖厂生产产品监控,如再发现违规生产实心砖情况,由海口市科工信局予以顶格处罚并关停处置。 3.琼山区环保局加强对琼炳砖厂的日常在线监测监管。 4.琼山区农林局将该地区列入环境治理项目,责令砖厂一周内对其周边进行植树复绿,并发动周边群众进行植树造林。 5.琼山区甲子镇每日巡查该地区的砖厂,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共管,并与其签订《企业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 6.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 无 |
58 | X19024 | 海口美兰区新埠岛土尾村前东侧南渡江边有人非法建设码头和挖沙,破坏岸边生态,多次反映,均能躲避检查。 | 海口 | 生态 | 1.美兰区新埠岛土尾村前东侧南渡江边有一简易码头,是用石片加水泥砌成的平台,约3米宽,3米长,主要是如意岛补给船停靠该码头运输车辆及补给物品使用,美兰区水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码头。 2.2017年7月22日至24日期间,美兰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位于此处的如意沙场进行联合执法,目前该沙场的堆砂已基本清除,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情况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美兰区政府协调使用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拆除该简易码头,于2017年8月30日17:00,已自行拆除完毕(撤离驳船);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监控该地段。 | 无 |
59 | X19029 | 群众对之前举报的“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荣山中学附近郑茂亦生猪屠宰场”污染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此屠宰场在停工几天后恢复生产、继续排污,只是象征性地把小部分污水运至市污水处理站处理,且将排污管道拆除后继续偷排。秀英区环保局反馈此屠宰场的污水经处理已合格,与事实完全不符。 | 海口 | 其他 | 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 1. 污水偷排问题: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厂区内部排水管道进行勘察,未见该屠宰场有污水未经处理偷排迹象,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所产污水经处理后达标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另企业若自建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污水需直接由罐装车抽走运往海口长流北控污水处理厂处理。当天现场核实,该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此之前,接到2017年8月15日第四批环保督查举报件后,区城管部门租用炮机对屠宰场东侧的私营洗车场的蓄水池、冲水管等设施设备进行了强制拆除,彻底阻断了洗车场的污染问题。污水直接由罐装车抽走,运往海口长流北控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屠宰场污水处理合格与事实不符问题: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2017年8月15日经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样检测,监测报告(编号为HK05/D2017137)表明排放废水水质标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的二类水作标准,符合环评要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可排放林地作农肥。因此污水处理结果合格与事实相符,举报人该部分反映情况不属实。但对于被举报污水偷排一事,由于该屠宰场未与该林地权属人签订排放协议,因此被举报人误认为属偷排,所以该部分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已再次组织力量对该屠宰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排放限值。 2.加强对该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确保正常运行,若有违法行为,给予从重处罚。 3.责令该屠宰场与周边村集体林地的权属人荣山村委会签订排放协议,使其合法排放。 | 无 |
60 | X19034 | 海口滨海大道89号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利用雨水管排污,流入大海。该问题已持续20年。 | 海口 | 水 | 该项目大楼为新华通讯社海南分社2001年建成,原排水为雨污分流设计,雨水向北排入滨海大道南侧雨水方沟,污水向西接入明珠路东侧市政污水检查井。因当时明珠路污水管道水位较高,造成堵塞和倒灌,项目方将污水改接入项目雨水管网系统。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市2008年开始租用经营,已办理工商营业、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利用雨水管道排污距今已9年。 | 属实 | 1.龙华区水务局对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酒店尽快到龙华区水务局补办城市排水许可申请手续;一周内确定施工单位,并做好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市水务局审核后尽早开工,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工后到龙华区水务局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已于2017年8月30日办理城市排水许可申请手续,排水管网整改方案预计2017年9月6日前完成。 | 无 |
61 | X19037 | 乐东黄流镇老黄岭东侧生态林被不法分子破坏,成片的生态林被连根拔起,土地裸露,水土流失严重。2017年2月10日乐东县公安局抓捕不法分子,但被毁的生态林却无人处理。 | 乐东 | 生态 | 2017年8月31日,经我县林业局到黄流镇老黄岭东侧被破坏的生态林地实地调查,经我县林业局查阅《关于黄流镇金鸡岭老黄岭林地开垦林木被毁情况的现场调查报告》相关资料,林木被毁地点位于黄流镇金鸡老黄岭,总面积为20.29亩,被毁林木共1004株,其中幼树(胸径小于5厘米的林木)林木株数为877株(天然林806株,桉树71株),胸径大于或等于5厘米的林木株楼为127株(天然林73株,桉树54株)。该林地没有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违反《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垦林地,毁林不法分子已被乐东县森林公安抓捕。经查乐东县林地规划图(2010—2020)和乐东县公益林地规划图(2010—2020)知,该规划森林(林地)类别为商品林地。规划林种为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我县林业部门已在被毁的林地上规划挖穴,准备用木麻黄、小叶榄仁等树苗进行补种。 | 属实 | 我县林业部门已组织护林站工作人员在毁林的林地上规划挖穴,准备用木麻黄、小叶榄仁等树苗进行补种1004株,恢复林地植被。 | 无 |
62 | X19002 | 琼海白石镇财隆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扬尘,设备发出噪音并伴随难闻的气味,锅炉烟囱排放出蓝色烟雾,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建议对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监督监测并公布结果。 | 琼海 | 大气、噪声 | 该企业已停产7天。检查小组现场查阅该砖厂7月和8月份的考勤表,其生产实行单班生产制,生产时间段为早上8点至下午6点,夜间未进行生产。 | 属实 | 8月22日琼海财隆建材有限公司加气混凝土砌块砖厂正常生产,琼海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已对该厂的烟囱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根据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砖厂烟囱口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将对琼海财隆建材有限公司加气混凝土砌块砖厂的监测结果公布于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专栏。下一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类企业的执法力度、监测力度。 | 无 |
63 | X19020 | 三亚吉阳区南丁山上有村民毁林、辗路、砌地修墓(每个水泥地面的墓地面积赛过篮球场)。当地政府不作为,砍树毁林、破土造墓被说成“合理”。 | 三亚 | 生态 | 南丁山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南丁村委会中村1组,经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巡查,未发现有村民毁林、辗路、砌土修墓行为。信访人反映的南丁村民毁林、辗路、砌土修墓行为实为南丁村委会1组村民董亚平将自家房屋边的苗圃(总占地面积约3亩,已清理面积约200平方米)进行清理,准备再次种植树木,存在砍树行为,但不存在砌土修墓行为。该苗圃地块不属于林地,但紧邻《三亚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林地范围边缘,不存在毁林行为。该苗圃地块与规划林地中间有一条乡村水泥公路,面积约0.4亩,不存在村民擅自辗路行为。 | 部分属实 | 我市将加强巡护,防止村民蚕食林地。 | 无 |
64 | X19033 | 2015年上半年,三亚南海佛学院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在三亚市南山景区开工建设,未取得环评等相关证书,开山毁林建造道路引发泥石流,导致南山文化旅游区内长寿谷及放生池被填埋破坏。2016年6月7日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此事。 | 三亚 | 生态 | 海南南海佛学院项目于2015年5月25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三土环资监〔2015〕63号),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经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该项目施工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3209平方米。 2.项目道路建设过程中,未做好防护措施,暴雨期间施工泥沙冲入南山风景名胜区,造成生态影响。 3.项目道路施工结束后,未做好工程护坡和绿化恢复。 | 部分属实 | 1.针海南南海佛学院非法占用林地3209平方米行为,三亚市林业局已立案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罚款人民币481350元。海南南海佛学院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足额缴纳罚款,并对毁坏山体路段进行了加固,复绿。 2.海南南海佛学院已在场地四周建设雨水截留沟、排洪沟、沉淀池,施工期雨水汇集到沉淀池后排放,施工期间的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被影响的南山风景名胜区已得到清理,已恢复原状。 3.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责令海南南海佛学院进行工程护坡和植被恢复,建设单位已制定整改方案,预计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65 | X19016 | 万宁东澳镇集丰村委会南道村原村干部乱砍防风林,占用100亩左右农田违规建造八个高位养虾池,养虾池内经常投放农药,池水为铁红色,散发臭味;养殖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河内,再流入大海,严重污染了河水和海水,且养殖废水渗透地下,导致地下水变咸,无法饮用。 | 万宁 | 水、大气 | 经调查人员走访多位村干部和村民了解,现高位养殖塘用地部分原为南道村旧址,一部分为低洼地,养殖塘的塘堤之间有杂草及零星的杂木、木麻黄树、椰子树等。1993年原集丰村委会书记钟少波和当时几位村干部,与南道村租用后挖掘池塘进行罗非鱼推广养殖,2000年该村也有村民在毗邻地方挖掘池塘养殖,后由于水质酸化和市场效益不好等原因,放弃养殖罗非鱼,现由南道村村民蔡经川、蔡经锋、蔡传强三人承包养殖对虾。经改造后目前有大小16口养殖塘,虾塘共占地面积53.6亩。虾塘用地在海岸线300米外,不占用林地,市国土资源局核对虾塘用地为农业设施用地。现场查看养殖塘的池水为茶褐色,不是铁红色。虾塘养殖尾水集中排入一条水沟,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太阳河,再流入大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对三家养殖业主现场检查,均表示未使用违禁药品,现场检查也未发现违禁药品;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蔡经川养殖塘3号塘采取样品进行快速检测,该样品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均呈阴性,无药物残留。养殖塘周边及塘底用黑色塑料膜垫铺而成。 | 部分 属实 | 1、由市海洋渔业局牵头指导养殖户建设消虑池,净化达标排放,于2017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2、如在限期整改内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由市环保局责令停止排放,市水务局拆除排污口,关停并取缔该养殖池。 | 无 |
66 | X19009 | 文昌翁田镇(龙马村委会、坡口村委会、新村村委会)、昌洒镇(昌发村委会、联成村委会、昌新村委会)区域内存在大量采砂机械,抽沙船24小时开挖、抽取、筛洗、偷运矿砂,导致地面沉降,大水坑遍地,坡地地表植被无法生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运砂车辆(晚十一点至凌晨6点)运输时噪音非常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文昌 | 噪声、生态 | 一、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翁田镇、昌洒镇区域内除已开采的海南文昌信义矿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海南文昌中航石英砂矿责任有限公司、中航三鑫(文昌)矿业有限公司各有1艘采砂船、1个石英砂矿开采矿坑外,未发现存在大量采砂机械及大水坑遍地问题。 二、经核查,正在生产的海南文昌中航石英砂矿有限责任公司、中航三鑫(文昌)矿业有限公司属于持证合法经营,不存在偷运矿砂问题。 三、经现场核查,矿区及附近区域地表植被生长正常,未发现存在地面沉降及坡地地表植被无法生长的现象。 四、海南文昌中航石英砂矿责任有限公司夜间运砂车辆途经翁田镇龙马墟时,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该区域的石英砂矿生产企业于8月31日晚召开运输车队会议,明确晚上十一点至次日早六点停止石英砂外运,且于翁田镇龙马墟路段设置限速标志,要求运砂车辆途经居民区时车速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经市交通部门于9月1日对该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有车辆于晚上11:00至次日早上6:00期间外运石英砂,运输噪音扰民现象得到好转。市交通、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超载、超速车辆依法查处,巩固治理成果。 | 无 |
67 | X19027 | 文昌田尾园村附近的昌月搅拌站长期排污。 | 文昌 | 水 | 一是搅拌站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完善且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二是搅拌站三级沉淀池及循环回收污水设施未达到环保管理要求,导致污水从厂区的南边直接排放。 | 属实 | 一是2017年8月30日,市环保局对海南文昌昌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且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办;二是文昌供电局对海南文昌昌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采取停电措施;三是调查组要求海南文昌昌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对外排污水问题进行整改。 | 无 |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九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67件,实际办理67件。截至9月8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39件,正在办理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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