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扶贫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海头地瓜,政府无偿提供脱毒苗、肥料和农药。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桑养蚕,政府无偿提供桑苗、机耕、农膜;小蚕共育室每平米补助914元,大蚕房每平米补助690元,小蚕共育室、大蚕房养蚕设备购置和养蚕水电设施建设全部由政府负责。蚕茧由上谷公司实行保底收购(保底价每公斤36元)。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花卉,每人种植500株,政府全部无偿提供种苗。三角梅商品苗由铁汉园林公司负责保底收购(30厘米宽×60厘米高,保底价每株5元)。
(四)种养项目(含养鸡、养牛、养野山猪、养绿壳蛋鸡、种南药、种蜜柚、种牧草、种辣木、种肾茶等),由政府给予建设栏舍、备耕、种苗、化肥等补贴,具体扶贫措施根据种养项目确定,由帮扶责任人面对面对农户说明。
二、就业扶贫政策:
(一)对贫困户进行免费培训、免费进行就业对接。
(二)对无法实施产业增收,又不属于低保兜底的贫困户,政府实行购买服务,聘任护林员、保洁员。
三、扶贫小额贷款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发展产业,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改造危房,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建档立卡危房改造贫困户贷款担保方式:
1、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作为抵押;
3、由镇、村两委干部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对暂时未能提供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市扶贫担保公司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扶贫贷款须承担阶段性责任连带保证担保。
5、只要承诺在一定时限内办理上述4条抵押担保手续的,可事先发放信用贷款。
四、教育扶贫政策:
(一)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生的政策
1、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生生活补助。从2016年1月开始发放,一年补助10个月,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发放。补助标准:学前教育100元/生/月,小学生150元/生/月,初中生200元/生/月,高中生(含中职)300元/生/月,大学生(含高职)500元/生/月。按照学生在读的学段发放。如果学生升上上一个学段,则按照新学段的标准发放。大学生(含高职)毕业当年的春季学期按标准发放,秋季学期不再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长的“惠农一卡通”。发放的金额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2、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学杂费。标准为: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海南东坡学校免学杂费420元/生/学期;儋州市第二中学、儋州市第三中学、儋州市民族中学、儋州市思源高级中学、儋州市八一中学、儋州市新州中学、儋州市长坡中学、儋州市鑫源高级中学、儋州市正大阳光中学、儋州市丹阳中学、儋州市川绵中学免学杂费250元/生/学期。
2016年秋季学期,因为学生已缴费入学,根据学生就读的学校,免除的学杂费打入“学生一卡通”上。金额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2017年以后的政策,省教育厅正在制定。
3、“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上大学本科,一次性补助5000元。从2016年起,在参加高考的应届生中实施。所需资金由企业等捐助,不足部分由市教育基金会或市财政承担。
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到团市委申请登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予以发放到“学生一卡通”上。发放的金额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4、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儋州市八一中学、儋州市思源高级中学、儋州市思源实验学校、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计划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定向招生。
由市教育局报计划给省教育厅,按照省的招生政策办理。
(二)针对所有学生(含建档立卡贫困生)的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学前教育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生/年,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发放,每个学期发放375元。根据国家政策,15%的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由学校审核推荐,可以享受到此政策。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条件,每个学期发放375元,打入“学生一卡通”或家长“惠农一卡通”。发放的金额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免”标准:小学生每学期免210元,初中生每学期免300元。“一补”标准:住在校内公办学生宿舍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由学校审核推荐,小学阶段30%的学生每年可以享受不少于1000元、初中阶段30%的学生每年可以享受不少于1250元的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条件,其“两免”的费用,由财政免除,不发给学生个人;其所获得的“一补”费用,打入“学生一卡通”,给学生个人。“两免一补”的费用总数,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不少于2500元标准的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30%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可以享受此政策。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条件,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一卡通”上。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免。标准:5600元/生/年。其中,学费2600元/生/年(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同解决),杂费3000元/生/年(含课本费500元、住宿费1200元、校服费300元、实训耗材费1000元)。按每生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15%的中职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可以享受此政策,中职三年级学生不享受。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条件,免除其学杂费的金额,由财政免除,不发放给学生个人;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一卡通”上。免除的学杂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5、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政策每生每年可以申请5000元、8000元、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程序办理。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条件,其申请到的贷款,打入“学生一卡通”上,金额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但不作为其家庭收入。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金额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
6、“雨露计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读,其所获得的助学补助,打入家长“惠农一卡通”或“学生一卡通”,并登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上,作为其家庭收入。此项工作由市扶贫部门负责组织。
五、卫生健康扶贫政策:
1、公立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2、新农合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由8000元降至4000元。
3、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
4、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见附录1)门诊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其余25%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实行免费治疗,其中8种疾病按住院标准报销(见附录2),其个人自付部分由市财政全部补贴,实行免费治疗。上述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和8种疾病不需个人付费,即可到医院门诊治疗。
5、省内除镇以外的各级住院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镇级90%、市级80%、省属二级70%、省三级65%、省外55%)。
6、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见附录3)。
7、提高地中海贫血患者新农合补偿水平,排铁治疗药物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重症地贫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8、凭本人身份证、居民健康卡和《扶贫手册》到各镇卫生院就诊,免除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到市级公立医院就诊,免除挂号费和诊查费。
9、皮肤病患者凭本人身份证、居民健康卡和《扶贫手册》可到市皮肤性病防治所接受免费治疗。白内障患者,凭本人身份证、居民健康卡和《扶贫手册》,到海南西部中心医院进行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
10、2017年起,市财政局全额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150元/人(2017年个人费用在今年10月份缴纳)。
11、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经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后,余下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可申请医疗补助,补助标准60-80%,年封顶线为15万元。
12、各镇卫生院负责辖区贫困户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对长期患病的提供上门巡诊和治疗。
13、对贫困户人员实行住院先治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六、住房安全扶贫政策:
(一)确保在当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每户补助5万元。如果C、D级危房因各种特殊原因不能顺利实施拆除重建的,可暂时调整为维修加固但必须确保住房安全。属C、D级危房暂时调整为修缮加固的,5年内农户申请拆除重建的,按原规定给予补助。
(二)C、D级危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为:1.C、D级危房建设任务经确定,即拨付补助资金3.5万元/户;2.房屋主体封顶拨付补助资金1万元/户;3.房屋竣工并通过验收拨付补助资金0.5万元/户。另外危房户易地重建,危房户原危房必须拆除。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B级危房修缮加固,大修类(屋顶、墙体、梁柱、地板中的三项及以上)每户补助1.5万元;中修类(屋顶、墙体、梁柱、地板中的二项及以上)每户补助0.8万元;小修类(屋顶、墙体、梁柱、地板中的一项及以上)每户补助0.5万元。资金拨付:修缮加固任务一经确定,即全额拨付资金。
(四)申请审批政策
1、C、D级贫困危房户申请流程:
(1)五程序:本人申请——村小组民主评议——村委会民主评议——镇政府核查、评议——市危改办核查——市危改办审批。
(2)四公示:村小组公示——村委会公示——镇政府公示——市危改办公示。(注:程序与公示可同步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10天内
2、B级贫困危房户申请流程:本人申请——村小组民主评议申报——村委会民主评议审核——镇政府组织建设规划所核查、鉴定、审批。
附录1:25种慢性特殊病种
1、各种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治疗);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血友病;
6、地中海贫血;
7、脑中风(偏瘫);
8、帕金森氏重症;
9、高血压(Ⅲ期);
10、糖尿病(并发症);
11、神经病(精神分裂症);
12、重性精神病;
13、结核病(活动期);
14、耐多药肺结核;
15、老年性白内障(晶体植入治疗);
16、肝胆、泌尿系统结石(震波碎石治疗);
17、肝硬化(失代偿期);
18、小儿脑性瘫痪(门诊康复治疗);
19、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20、冠心病(心肌梗塞);
21、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
22、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
23、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24、重症肌无力;
25、系统性红斑狼疮。
附录2:8种门诊按住院标准报销的病种
1、癌症化疗、放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治疗);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血友病;
6、重性精神病;
7、耐多药肺结核;
8、地中海贫血。
附录3:20种医疗康复项目
1、康复综合评定;
2、吞咽功能障碍检查;
3、手功能评定;
4、平衡试验;
5、平衡训练;
6、表面肌电图检查;
7、轮椅技能训练;
8、耐力训练;
9、大关节松动训练;
10、徒手手功能训练;
11、截肢体综合训练;
12、小儿行为听力测试;
13、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试;
14、日常生活动作训练;
15、职业功能训练;
16、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
17、减重支持系统训练;
18、电动起立床训练;
19、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
20、言语能力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