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5 15:29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进行审查,并报市政府确定、调整。为进驻中心的窗口提供场地等工作设施,并对审批(许可)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办。
(二)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审批、核准、核发的各项批文、证、照。
(三)办理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使用权方面的审批事项。
(四)办理各类投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五)受理各类投资和税收政策,有关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等事项。
(六)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督并提供服务;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
(七)负责对在中心受理的重要、重大联办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培训和学习。
(九)负责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查处。
(十)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16362.70元。其中,收入总计19116362.70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9116362.70元;支出总计19116362.70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75538.2元、教育支出1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348.7元、住房保障支出213675.8元。
二、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16362.7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90486.20元,主要是新办公场地开办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75538.2元,占95.60%;教育支出150000元,占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800元,占1.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348.7元,占0.87%;住房保障支出213675.8元,占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项)2017年预算数为106133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6369.2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1061338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项)2017年预算数为6214200.20 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88200.20元,主要是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6214200.20 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00000元,主要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11000000 元。
4. 教育支出(类)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000元,主要是培训支出150000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08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0888.50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0800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1112.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200.70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41112.2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6204.9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128.70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204.9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3675.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362.40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213675.8元。
三、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827762.70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1982.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9612元、津贴补贴482100元、奖金354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等)85948.3元、绩效工资4153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0800元、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89031.6元、住房公积金213675.8元;
公用经费2857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2000元、福利费7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元。
四、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9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8766362.7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75538.2元、教育支出1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348.7元、住房保障支出213675.8元。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19116362.70元。
六、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19116362.70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8766362.7元,占98.17%;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0000元,占1.83%。
七、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19116362.70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762.70元,占15%;项目支出16288600.00元,占8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578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34362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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