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5 11:37
2017年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四)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开展对台接待、联络、交流交往;对涉台事务归口管理。
(五)负责联系并培养本市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向市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六)负责联系指导市工商联(总商会)、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向市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培养和选拔积极分子。
(七)负责本市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担任市人大、政府部门、政协机关、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统战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联系市工商联(总商会)、侨联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包括:
1.民盟
2.农工党
3.台盟
4.民族建国会
5.民革
6.致公党
7.无党派人士
8.九三学社儋州支社
9.儋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第二部分 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儋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统战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1.4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31.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31.44万元;支出总计731.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12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
二、关于市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94万元,主要是会议费、综合工作经费等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12万元,占90%;教育支出15万元,占2%;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万元,占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9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统战)(项)2017年预算数为184.11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统战)184.11896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项)2017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51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是港澳事务65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台湾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台湾事务15万元。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主要是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55万元。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0万元。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4万元。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万元,主要是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89万元。
9. 教育支出(类)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培训支出15万元。
10.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47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22万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3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5.3038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295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1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6.29538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5.108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21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15.10891万元。
三、关于市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7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3976万元、津贴补贴63.234万元、奖金5.19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等)5.68232万元、绩效工资4.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22万元、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6.2954万元、住房公积金15.1089万元;
公用经费18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5万元、福利费0.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
四、市委统战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关于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731.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12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总预算731.44万元。
六、关于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入预算731.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731.44万元,占100%;。
七、关于市委统战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7年支出预算73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44万元,占50.92%;项目支出359万元,占49.0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委统战部、民盟、农工党、台盟、民族建国会、民革、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九三学社儋州支社、儋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3.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委统战部、民盟、农工党、台盟、民族建国会、民革、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九三学社儋州支社、儋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等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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