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6 11:40
附件1
2021年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城市更新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态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城市更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城市更新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三)组织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政府批准的土地收储计划,制定本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计划,代拟征收公告,决定等征收文件。
(四)负责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以下统称“城市更新项目”)的策划、管理及组织实施。
(五)负责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审核、管理和监督。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408,184.75元。其中,收入总计64,408,184.75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38,946.34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280,000.00元、上年结转58,189,238.41元;支出总计64,408,184.75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44.96元、卫生健康支出316,728.11元、城乡社区支出63,617,225.36元、住房保障支出214,486.32元,结转下年0元。
二、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8,946.34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09,383.86元,主要是征迁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44.96元,占8.83%;卫生健康支出316,728.11元,占10.78%;城乡社区支出2,147,986.95元,占73.09%;住房保障支出214,486.32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744.9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758.36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社保等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7,675.97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558.07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社保等费用增加。
事业单位医疗(项)50,313.54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313.54元,主要是2020年新成立儋州市征收服务中心,增加事业人员。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8,738.6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817.00元,主要是2020年新成立儋州市征收服务中心,增加事业人员,人员经费、社保等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2,337.73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3,139.53元,主要是综合工作经费增加。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5,649.22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2,934,350.78元,主要是征拆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4,486.3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9,380.42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社保等费用增加。
三、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38,946.34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4,605.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64,340.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四、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2021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00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2021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0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0元;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1,469,238.41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469,238.41元,主要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1,469,238.41元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80,000.00元元,主要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土地储备专用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189,238.41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189,238.41元,主要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收支总预算84,750,602.88元。
七、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84,750,602.88元,其中:上年结转58,189,238.41元,占68.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8,946.34元,占3.4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80,000.00元,占3.87%;其他收入20,342,418.13元,占2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902,272.68元,主要是六大工程项目、万洋高速征地项目、白沙快速路项目等资金增加。
八、关于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84,750,602.88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946.34元,占3.47%;项目支出81,811,656.54元,占96.5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902,272.68元,主要是六大工程项目、万洋高速征地项目、白沙快速路项目等资金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4,340.52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对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892,270.86元、其他收入20,342,418.13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1-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及其下属单位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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