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8 10:10
儋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文件
2021年儋州市预算调整方案
儋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共计2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亿元,专项债券20.6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将增加地方预算总收支,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将一般债券收支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受儋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儋州市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
(一)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转贷市县新增地债额度(第一批)的通知》(琼财预〔2021〕306号)文件内容,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2021年第一批新增地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专项债券11亿元分配情况
(1)儋州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项目5.5亿元;
(2)儋州市体育场馆周边路网项目0.2亿元;
(3)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工程项目0.9亿元;
(4)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1.5亿元;
(5)儋州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2亿元;
(6)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0.1亿元;
(7)兰洋特色小镇项目(儋州市省道S307乌那线兰洋
至那大段升级改建工程)0.7亿元;
(8)儋州市滨海新区东二直路项目0.3亿元;
(9)儋州市滨海新区配套市政道路0.3亿元;
(10)儋州市两院居等9宗污水处理工程0.3亿元。
2.一般债券2.8亿元分配情况
(1)市纪委监委“11·8”项目0.84亿元;
(2)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0.55亿元;
(3)儋州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工程0.5亿元;
(4)儋州市义务教育发展项目0.61亿元;
(5)农村公路六大工程0.3亿元。
(二)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转贷市县新增地债额度(第二批)的通知》(琼财预〔2021〕491号)文件内容,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专项债券9.6亿元分配情况
(1)儋州市体育场馆周边路网项目1.03亿元;
(2)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工程项目0.8亿元;
(3)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0.15亿元;
(4)儋州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0.45亿元;
(5)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0.5亿元;
(6)儋州市滨海新区配套市政道路0.9亿元;
(7)儋州市两院居等9宗污水处理工程0.05亿元;
(8)海南西部区域(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8亿
元;
(9)儋州市松涛东干渠(那大分水闸至和庆电站段)
改线工程1亿元;
(10)儋州市电影学院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4亿
元;
(11)儋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77亿元;
(12)儋州市王桐王龙棚户区改造1.2亿元;
(13)儋州市那大城区东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0.05亿
元;
(14)雅拉河大道及其路网工程0.33亿元;
(15)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含幼儿园)
0.85亿元。
2.一般债券0.8亿元分配情况
(1)农村公路六大工程0.47亿元;
(2)儋州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0.2亿元;
(3)儋州市2019年贫困村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0.08
亿元;
(4)儋州市那大城区菜园村及电力小区污水管道截流并网工程0.05亿元。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本批次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9.72亿元,增加3.6亿元(与原预算数比较,下同)。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58.79亿元,保持不变;债券转贷收入8.23亿元,增加3.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9.72亿元,增加3.6亿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2亿元,增加3.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400万元,教育支出增加6,1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5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3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7,700万元);转移性支出1.97亿元,保持不变;债务还本支出4.63亿元,保持不变。
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本批次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5.77亿元,增加3.6亿元(与原预算数比较,下同)。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7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55.57亿元,保持不变;债券转贷收入8.23亿元,增加3.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5.77亿元,增加3.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3亿元,增加3.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400万元,教育支出增加6,1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5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3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7,700万元);转移性支出7.02亿元,保持不变;债券还本支出4.63亿元,保持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本批次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4.83亿元,增加20.6亿元(与原预算数比较,下同)。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67亿元,保持不变;债务收入27.65亿元,增加20.6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增加1.2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增加19.4亿元);转移性收入6.51亿元,保持不变。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4.83亿元,增加20.6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38亿元,增加20.6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2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9.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71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支出7,439万元,保持不变。
儋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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