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2 09:25
2021年儋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社科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社科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市社科联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社科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责:
1.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和有关单位部门委托的重点课题研究,促进学科发展,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2.制定、管理和协调全市的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对社科研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开展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进行社会科学咨询服务,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4.负责建立和加强社会科学界同社会各界、自然科学的联系和合作;
5.密切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市社科联2021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社科联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社科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社科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0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1.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1.04万元;支出总计71.04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
二、关于市社科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科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社科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04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6.85万元,占8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万元,占6.72%;卫生健康支出5.66万元,占7.97%;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占5.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39.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主要是核减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4.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变动,在编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人员职务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1.50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
三、关于市社科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科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市社科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科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0.30万元。
六、关于市社科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社科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社科联2021年收支总预算71.04万元。
七、关于市社科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科联2020年收入预算71.04万元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71.04万元,占100%。
八、关于市社科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科联2021年支出预算7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4万元,占76.1%;项目支出17.00万元,占23.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社科联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9003-社科联 附件2: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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