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10:24
2024年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及提出全市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上述领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相关的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流转、调查、立案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查处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食盐与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使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查处全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负责查处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反走私工作;负责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查处全市在价格、收费方面、违反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在网络上及现实中发布虚假广告、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及有关服务、专业市场领域、合同方面、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消费者权益、成品油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再生资源回收、洗染业、拍卖行、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外资外贸、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家政服务业、零售商促销、电子商务、会展行业、汽车销售、现代商贸物流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查处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执行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职业健康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医保领域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调查、处理卫生污染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八)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明确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行使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中除赋予各镇外的市场监督领域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第二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9.1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09.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09.18万元;支出总计1109.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62万元,属于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8.89万元,占73.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8万元,占11.14%;卫生健康支出98.33万元,占8.87%;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占6.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5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38.48万元,主要是综合工作费项目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到此科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6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15万元,主要是2024年调整了综合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功能科目到市场秩序执法(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1.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万元,属于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属于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是因为2024年减少了1名遗属供养。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万元,属于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2万元,属于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8.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6万元,属于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三、关于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保有量4辆,因经费问题本年无计划购置新车;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关于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109.18万元。
七、关于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入预算110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9.18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62万元,主要是2024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八、关于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110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7万元,占94.81%;项目支出57.48万元,占5.1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7.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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