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儋州市规划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关于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支出明细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统筹全市空间战略布局。
二、组织全市总规、控规城市设计的编制、修编工作。组织审查及评估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三、负责全市总体规划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多规合一下的空间规划执法工作。
四、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审批规划许可。
五、负责多规合一大数据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作为一级预算部门,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0.32832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70.3283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70.328322万元,支出总计1270.32832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0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55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34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管理支出1242.71128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0.32832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0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55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34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管理支出1242.7112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88002万元占0.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55614万元占0.57%、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342万元占0.97%、城乡社区规划管理支出1242.711286万元占9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88002万元,主要是每年人员工资晋升等原因导致2018年预算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为7.155614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1.274534万元,与上年持平;(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项)5.88108万元,与上年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7342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出(类)2018年预算数为1242.71128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12383412.86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8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900元,与上年持平。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93383.22元,其中:
人员经费864462.0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8921.2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规划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328322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规划管理1242.711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0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55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342万元。
六、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1270.328322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1270.328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38322万元,占7.9%;项目支出1170.9900万元,占92.1%。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儋州市规划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8921.2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儋州市规划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儋州市规划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规划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