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儋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局的主要职能为:负责管理全市社会治安和公安保卫工作;防范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权利,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儋州市第一看守所
3、儋州市第二看守所
4、儋州市治安拘留所
5、儋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二部分 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21.77万元。其中:
收入总计29221.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64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743.00万元。
支出总计29221.77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58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1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29.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4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31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78.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2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戒所建设项目预算安排数3000万元,比上年度安排数增加了1500万元;儋州市综合视频新建项目增加3000万元;城市智能交通信息化项目增加400万元;协警业务费比去年增加450万元。另外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调高、847名协警工资社保经费等费预算数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3584.62万元,占8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15万元,占4.3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29.69万元,3.51占%;住房保障支出815.31万元,占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394.77万元,比2017年10969.72万元增加1425.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民警察加班和执勤津贴提高发放标准、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和协警工资福利增加等。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70.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621.87万元减少150.9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预计经费开支减少;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45.5万元,比去年减少179.5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治安管理项目专项工作减少;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50万元,与去年持平;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1746万元,比去年增加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预计道路维护支出增加;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反恐怖(项)50万元,与去年持平;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20万元,与去年持平;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运行维护预算(项)3000万元,同比增加3000万元,为儋州市综合视频新建项目增加3000万元;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901.16万,同比增加296万元;原因是新建第二看守所后维护成本增加,以及各羁押场所今年分别新增安排了综合工作经费;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100万元,与去年持平;
11、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313.5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12、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174.7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13、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117.9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14、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3000万,比去年增加15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强戒所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比上年度安排数增加了1500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20.80万元,比去年1046.77万元增加74.03万元;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造成社保经费支出增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8.35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0.26万元,比去年增加29.57万元;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79.42万,比去年增加385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5.31万元,比去年增加109.70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837.50万元,比2017年的14281.34万元增加255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支出14027.38万元,比2017年的 12088.56万元增加1938.8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长期聘用协警员的各项工资福利等。
公用经费支出2810.12万元,比2017年的 2192.78万元,增加617.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协警业务费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1045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主要是用于加强警务合作与交流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2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下降3.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减少消耗。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257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安大楼建设项目、第二看守所新建设项目、公安监管医院项目和城市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工程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743万元,占当年预算总收入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国有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743万元,占当年预算总支出的100%。较上年的3000万元减少25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安大楼项目建设完成,基建项目的预算支出相对减少。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74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58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9.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815.31万元。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29221.77万元。
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922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78.77万元,占90.61%;政府性基金收入2743万元,占9.39%。
八、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公安局2018年支出预算2922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7.50万元,占57.62%;项目支出12384.27万元,占42.3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儋州市公安局本级、交警支队、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6个独立核算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10.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6个,金额总计612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5.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4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8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共有3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9056.7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公安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