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局作为机关后勤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拟定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制定机关事务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机关(下称“四大机关”)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和大型活动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四大机关办公区和所管辖住宅区的规划建设及房产的分配、调整、管理和房改工作,行使四大机关房地产的法人资格;
(四)负责四大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管理;
(五)负责审核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负责四大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四大机关会议场所的管理及会务服务;
(七)负责市领导办公场所及住宅区服务;
(八)负责四大机关办公区和所管辖住宅区环卫、绿化、水电维修、文化娱乐设施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九)指导、管理下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十)依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十一)承办四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作为一级预算部门,部门预算单位由局本级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89315.00元。其中,收入总计33189315.00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3189315.00元;支出总计33189315.00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758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28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6927.80元,住房保障支出1092522.2元。
二、关于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89315.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985298.60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758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28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6927.80元,住房保障支出1092522.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7585.00元,占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280.00元,占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6927.80元,占4.0%,住房保障支出1092522.20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9067585.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10567.6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两大的项目支出,一个是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另一个是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平台建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包括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29067585.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228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4720.00元,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养老保险缴费的逐年提高。此项支出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2280.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6492.6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656.00元,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医疗保险缴费的逐年提高。此项支出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6492.60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435.2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7141.20元,主要原因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的提高。此项支出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910435.20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2522.2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616.60元,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公积金缴费基数随着工资的增加而上升。此项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1092522.20元。
三、关于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988515.00元,其中:人员经费14959100.00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029414.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8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8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8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增长了1580000.00元,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随着集中调研活动的增多,加之我局原有的接待大型客车已故障频发,给各项公务活动带来不便,因此急需购置2辆调研接待大型客车,满足市里各项公务活动的用车需求。
公务接待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关于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33189315.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758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28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6927.80元,住房保障支出1092522.20元。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3189315.00元。
六、关于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33189315.00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3189315.00元,占100%。
七、关于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331893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8515元,占51.2%;项目支出16200800.00元,占48.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9414.4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60000元,含公务用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装修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38辆,其中,调研用车16辆,平台用车2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875000.0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事务管理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