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全市城市容貌标准及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技术规范标准。
(三)负责全市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搭建物、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方面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四)负责对市政工程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镇绿化方面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行使对违法侵占破坏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城镇绿地、古村名木、市政设施、燃气设施保护空间,以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城镇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对违法侵占破坏土地(耕地)、地质灾害危险区保护空间、矿产资源等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对违法侵占破坏水生态环境空间、河道保护空间、水土保持空间以及违法取水、破坏城镇给排水排污设施、违法排放污水等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对违法侵占破坏林地、湿地保护空间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对污染水生态环境、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侵占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对户外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侵占、破坏电力设施空间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行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检查权、强制措施权。
(十五)组织全市重大综合执法行动,协同做好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对城管执法系统执法队伍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3. 儋州市园林管理局
4. 儋州市市政管理处
第二部分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42.2292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742.229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742.22926万元;支出总计87422.229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8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0317元、城乡社区支出7534.09713元、住房保障支出76.2804元,农林水支出4500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42.229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万元,占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88元,占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01373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7534.09713元,占6.7%、住房保障支出76.2804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33880元,与上年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56269.9元,与上年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7723867.4元,与上年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076850.5元,与上年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00元,与上年持平;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07453.3元,与上年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100元,与上年持平;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495667.45元,与上年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与上年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500元,与上年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62804元,与上年持平。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420719.9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2711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其他津补贴、奖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93601.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6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将二级预算单位儋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儋州市园林管理局、儋州市市政管理处等三个单位划归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内,因2016年本级及下属三个部门均无出国(境)经费,故2018年度局本级及二级预算部门的出国(境)预算经费有所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63万元),与上年预算增长72.7%。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增加了执法局本级及二级预算部门等共四个单位的经费。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长25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增加了执法局本级及二级预算部门等五个单位的经费。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2018年度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8年收支总预算8742.22926万元。
六、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742.229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8492.22926万元,占99%,非税收入250万元,占1%。
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742.2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22251万元,占7.5%;项目支出913.690万元,占92.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儋州市园林管理局、儋州市市政管理处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55.919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67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7辆、其他用车56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综合行政执法局2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81799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综合执法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