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30 18:48
2018年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提出议程(草案),收集、整理议题和意见,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有关材料,办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和催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给各工作委员会、工作室办理的事项。
(2)负责协调和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
(3)负责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查,负责协助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组织代表视察评议和调查研究活动。
(4)根据领导要求起草领导讲话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5)负责办理文秘工作,起草、印发人大常委会文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负责文书、档案、图书资料的管理。
(6)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人事、财务、车辆管理和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生活福利以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7)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8)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所作的决定、命令、指示,如发现有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负责对“一府两院”执法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并向人大常委会书写报告。
(3)对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给予协助和配合,提供服务。
(4)对上级人大及其工委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5)负责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批准的,有关部门提请审议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办法和条例,组织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讨论审议做好准备工作。
(6)围绕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案,按分工进行调查研究,进行初审或组织有关部门讨论研究,提出意见,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做好准备。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
(7)负责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8)主动同对口议事组联系,听取议事组的意见和建议。
(9)经常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和问题,经常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考意见。
(10)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了解市政府及其财政经济、农业、建设等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了解市政府及其财政经济、农业、建设部门对上级的决定、指示、规章等执行情况,如发现有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执行上级的决定、规章的,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对上级人大及其工委下发征求意见的本工委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3)对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给予协助和配合,提供服务。
(4)协助审查本地区经济计划和预决算,协助监督政府的财政经济工作,起草有关财经方面议案和文件,对财税、经济计划以及农村、厂矿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和咨询。
(5)经常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和问题,经常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考意见。
(6)负责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对财经、建设部门及农村工作,组织小型视察和专题调查。
(8)主动同对口议事组联系,听取议事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了解市政府及其教科文卫各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指示、规章等,如发现有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对上级人大及其工委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3)对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给予协助和配合,提供服务。
(4)负责对教科文卫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审查或者组织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规章草案,为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做好准备,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的有关议案。
(5)经常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和问题,经常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考意见。
(6)负责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对教科文卫部门工作,组织小型视察或专题调查。
(8)主动同对口议事组联系,听取议事组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事项及其有关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补选增选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换届工作。
(3)负责常委会与人大代表,驻儋州市省人大代表的具体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开展工作,承办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协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和组织市人大代表和驻我市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
(5)负责催办代表大会的议案、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经常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了解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活动等情况,经常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参考意见。
(7)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一级预算部门,部门预算单位由委员会本级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常委会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27173.50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827173.50元;支出总计12827173.50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6295.10元、教育支出13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022.20元、住房保障支出247376.20元。
二、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常委会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27173.50 元,比上年预算数(12827731.60元)增加558.10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6295.1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80元、教育支出1350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022.20元、住房保障支出247376.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6295.10元,占8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80元,占3.01%;教育支出1350000元,占10.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022.20元,占2.32 %;住房保障支出247376.20元,占1.9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573195.10元,比上年预算数(3438806.50元)减少865611.40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人大)减少车辆,人员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1430700元,比上年预算(3250000元)减少1819300元,主要是人大会议减少2次代表大会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3495000元)减少1450000元,主要是没有补选代表工作任务。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75400元,比上年预算数(1490000元)增加2485400元,主要是增加装修会议室。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5480元,比上年预算数(322320元)增加63160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1875.40元,比上年预算数(70421.90元)增加21453.50元,主要是增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06146.80元,比上年预算数(76818.6元)增加129328.20元,主要是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47376.20元,比上年预算数(184364.6元)增加63011.60元,主要是增加住房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2000元,与上年持平。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2018年预算数135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04073.50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5958.30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2225079.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480元、行政单位医疗91875.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6146.80元、住房公积金247376.20元。
公用经费348115.20元,比上年预算数(1780592.80元)减少1432477.60元,主要减少车辆运行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7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出境2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2827173.5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6295.10元、教育支出13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022.20元、住房保障支出247376.20元。常委会机关2018年收支总预算12827173.50元。
六、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委会机关2018年收入预算12827173.50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2827173.50元,占100%。
七、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委会机关2018年支出预算12827173.5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073.50元,与上年预算(4092731.60元)减少588658.10元,占27.32 %;项目支出9323100元,与上年预算(8735000元)增加588100元,占72.68 %。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8115.2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工作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01740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一批办公设备,从综合办公经费支出92618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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