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1 12:24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中共儋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与儋州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中共儋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在儋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调查研究辖区内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情况,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同市委组织部对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处级单位纪检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
9、承办市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儋州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市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委机关设内设机构17个,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纳入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还包括:
1.市委巡察办
2.市效能办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2.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3.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2)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2)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正文附件2)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588.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62.83万元,增长29.60%。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多,年初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结转。
支出总计1549.2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59.62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多了项目支出中的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二)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8.02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44万元,占0.03%。
(三)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27万元,占76.38%;项目支出365.98万元,占23.62%。
(四)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8.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65.14万元,增长29.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287.1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78.0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49.2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59.72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51.0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8.69万元。
(五)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3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18%。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55.71万元,下降4.34%。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6.67万元,占79.18%;教育支出(类)支出29.99万元,占1.94%;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9.20万元,占0.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99万元,占8.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3.49万元,占4.7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1.91万元,占4.64%。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63.86万元,支出决算为94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大;二是决算数有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8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大;二是决算数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5%。主要原因: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已转移到社保局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86万元,支出决算为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83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9.6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9%。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
(六)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8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完成预算的56.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46万元,完成预算的5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3.43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从而使我单位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有关政策规定,按对口业务科室等进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参与陪同接待人数;因此,今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1.23万元,下降2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7万元,下降1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万元,下降62.1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从而使我部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已经严格执行财务有关政策规定,按对口业务科室等进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参与陪同接待人数。因此,今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有所减少。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46万元,占9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6.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46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乡镇调研、年度考核、考察、巡察工作、办案工作、等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1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11人次(含外事接待21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费;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八)市纪委市监委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市纪委市监委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5.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全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基本达到预期设置的绩效目标。
1、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截止2017年,我委在这个项目上已做的工作有:1、打造“儋州市廉政教育基地”;2、购买书籍,以供大家学习;3、举办党规党纪党史知识竞赛;4、召开儋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报道、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等等。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新建项目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已完成,2017年度财政收支未发生重大问题。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建设,主要是为今后规范我市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工作。
3、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全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举措。
组织对市纪委市监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完成了全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建设,整个项目在资金安排、方案制定等方面均落实到位,较好地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反腐倡廉宣传工作面对全市,任务艰巨,人手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人员编制,将全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圆满完成。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运行经费184.0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22.07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办公用经费有所提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纪委市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主要是到各乡镇调研、年度考核、考察、巡察工作、办案工作等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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