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统计局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各项普查、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及市政府举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儋州市统计局本级
2. 儋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 儋州市普查中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2.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3.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2)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2)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正文附件2)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274.3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452.98万元,增长55.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116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7.64万元,增长67.13%。
支出总计1085.24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21.41万元,增长42.08%。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意支出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分别增长37.04%、13.33%、2.98%。二是今年有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支出,本别为100.68 万元和19.73万元,去年没有这两个指标。
(二)关于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24万元,占91.4%,其他收入110.09万元,占8.6%。
(三)关于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7万元,占25.8%;项目支出804.77万元,占74.2%。
(四)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4.2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467.64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此项普查工作项目经费为334.88万元,2015年没有此项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1085.2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72.05万元,增长52.17%。主要原因:2015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长121.93%。
(五)关于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5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32万元,增长27.8%。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1.14万元,占8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74万元,占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52万元,占1.0%;农林水(类)支出19.73万元,占2.2%;保障住房(类)支出20.38万元,占2.2%。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结算28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5%;二是项目支出结算80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5%。
(1)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834.69万元,支出决算为8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1.54万元,支出决算为6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万元,完成预算的6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8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7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效控制和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1.55万元,下降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67万元,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5万元,下降1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万元,下降62.5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统计局组织出国培训,2015年没有组织出国培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和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1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98万元,占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0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差旅费、培训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98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及维护修理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6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开展各项统计业务的检查、督查、调研等接待,及其他兄弟市县统计局到我局进行各项统计业务的学习交流接待。
(八)儋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2016年,儋州市统计局共组织对农业普查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4.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1个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儋州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5.0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73万元,降低12.6%。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和合理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儋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各项统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附件2: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