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1
附件1
海南省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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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住宅建设、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建设标准、规范、定额。2.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竣工备案手续。3.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4.监督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5.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制定、计划审查和开发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资格审定及办理相关业务。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7.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和查处违法的房产交易行为。9.负责在本市注册登记或开展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备案,核发权限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负责上述单位的资质年检和行业管理。10.负责对全市住宅小区(或楼宇)物业服务和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11.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建设;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我市公共设施建设标准。12.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13.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入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二)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0,563.5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45.96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支出减少;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三是农林水支出减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与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12,385.4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3,598.04万元,下降22.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减少。结余分配0.04万元,主要是转入事业基金,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92.98%,主要原因是转入事业基金减少。年末结转结余4357.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9057.69万元,下降67.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或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7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17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24.97万元,占95.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53.14万元,占4.09%。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03表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20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34万元,占2.74%;项目支出35,212.52万元,占97.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9,034.4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06.61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三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009.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3,568.53万元,下降22.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004.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9,035.14万元,下降69.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减少、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或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7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或支出总计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8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2%。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69.36万元,增长57.0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85.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5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万元,占0.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1.35万元,占0.2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815.69万元,占45.7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2.87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539.45万元,占53.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5.97万元,支出决算为34,58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标准提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医疗标准提升。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5.78万元,支出决算为6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提升。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4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5.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85.95万元,支出决算为7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减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减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增加。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78万元,支出决算为985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小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9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减少。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增加。
1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2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196.7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增加。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43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4.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73万元,支出决算为6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08-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10万元,主要是城市公共设施、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较2017年度减少2,172.7万元,下降96.27%。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无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二是城市公共设施支出减少;三是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减少。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92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2,827.61万元,下降86.40%。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市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增加。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30万元,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预算的1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交流业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本系统工作正常运转及项目建设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21.44万元,下降68.96%。主要原因是维护本系统工作正常运转及项目建设开支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本表取自决算报表CS05表。)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可取自2017、2018年度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
(本部分决算数字取自财决10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284,686.39万元,负债总计18,819.59万元,净资产总计265,866.80万元,国有资产总量265,866.80万元。
(本部分决算数字取自财决12表资产负债简表)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无此项内容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见附件内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住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9.7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0.93万元,增长22.3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数字可取自2017、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18年度市住建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可取自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系统内正常业务工作开展所需;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500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9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715平方米。
(车辆、设备占用相关数字可取自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房屋占用数字可取自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1表资产情况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
附件:1、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2、住建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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