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7:11
儋州市财政局那大第二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2
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2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2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7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全镇范围内预算资金的运作。
(二)负责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组织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镇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镇预算内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工作。
(四)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制定镇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所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纳入儋州市财政局那大第二财政所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儋州市财政局那大第二财政所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收入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24.11万元,支出总计124.1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9.8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20.7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所财政拨款经费不足调整用于支付人员各项社保费。
年初结转结余2.85万元,主要是上年年末结转下来的金额,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21.28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2.83万元,主要是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预算数不足,本所从基本户调整0.02万用于支出人员社保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2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0万元,占99.35%;项目支出0.78万元,占0.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0.73万元,支出120.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8万元,增长1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支出增加19.3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总额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85万元,主要是上年年末结转下来的金额,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83万元,主要是初年结转下来的金额,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预算数不足,本所从基本户调整0.02万用于支出人员社保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04万元,占64.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1万元,占13.75%;卫生健康支出18.91万元,占15.65%住房保障(类)支出7.2万元,占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8.04万元,支出决算为7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1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8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属于基本支出项目,根据《儋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儋财发[2024]59号)文件要求,基本支出项目无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此项
(三)单位评价结果。
无此项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此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儋州市财政局那大第二财政所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2.8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4万元,下2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儋州市财政局那大第二财政所财政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8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5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23-109028-儋州市财政局那大第二财政所决算批复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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