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4 11:29
海南省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参考模板)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单位)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照价格鉴证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对各种类型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证。主要包括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行政公务过程中涉及的需要鉴定的价格标的进行价格鉴证。
(二)行使儋州市行政区域价格鉴证、认定、评估的初级复核裁定职能。
(三)受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对发生的价格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和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进行认证。
(四)承担儋州市价格〔收费〕监测和价格指数测算工作。
(五)开展扶贫项目物资询价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本级
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4.71万元,支出总计214.7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3.15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非财政拨款结余款。年初结转结余18.6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社保公积金款,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31万元,增长99.2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0.28万元,是在编人员社保公积金款,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5万元,增长下降98.99%,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在编人员社保公积金款。
(2021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20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02万元,占8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10.2%。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7万元,占65.83%;项目支出73.26万元,占34.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19万元,支出总计176.1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28万元,下降10.9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1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0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4.58万元,下降99.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21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0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8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76万元,占78.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万元,占8.74%;卫生健康支出13.9万元,占7.83%;住房保障(类)支出8.21万元,占4.66%。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XXXX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XX%。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7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物价管理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2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7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1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0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1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3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个市县价格认证中心人员来我市开展价格调查及调研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1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公开10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公开11表)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4个,共涉及资金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综合工作经费”和“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工作创先争优。二是认真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把价格认定工作继续推向深入。 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协助各业主单位做好扶贫物资询价工作,认真完成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认定工作。四是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及时总结和抓住工作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价格认证中心队伍的形象。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共计3552宗,标的金额共计2599.8874万元,为公检法等提出机关提供了强有力的价格依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确保司法公正、维护行政执法公正、保障政府机关依法履行公务提供了可靠价格依据,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无。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用房屋面积9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6平方米。
本单位无车辆。
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本单位无在建工程。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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