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3 17:09
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6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7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7
第三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一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及提出全市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上述领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相关的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流转、调查、立案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查处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食盐与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使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查处全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负责查处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反走私工作;负责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查处全市在价格、收费方面、违反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在网络上及现实中发布虚假广告、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及有关服务、专业市场领域、合同方面、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消费者权益、成品油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再生资源回收、洗染业、拍卖行、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外资外贸、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家政服务业、零售商促销、电子商务、会展行业、汽车销售、现代商贸物流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查处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执行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职业健康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医保领域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调查、处理卫生污染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八)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明确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行使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中除赋予各镇外的市场监督领域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机构设置
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设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食品执法大队、药品和医疗器械执法大队、医疗卫生执法大队、质量技术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24.28万元,支出总计824.2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91.46万元,增长90.4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2021年年初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更名为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原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合并入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数据为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收入支出数据,2021年度收入支出数据为三个单位合并后的收入支出数据,所以增幅较大。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2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时,财政决算系统自动将原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利息收入挂接至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账目,实际上该笔利息收入在2021年已上缴国库。年初结转结余3.74万元,主要是合并前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账目挂账的“一创两建”项目工作经费(实际该笔经费2019年已被使用完,待会计核销处理),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合并前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账目挂账的“一创两建”项目工作经费(实际该笔经费已被使用完,待会计核销处理)。结余分配0.90万元,主要是原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账目合并入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0.90万元为原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补助。年末结转结余3.74万元,主要是合并前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账目挂账的“一创两建”项目工作经费(实际该笔经费2019年已被使用完,待会计核销处理),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合并前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账目挂账的“一创两建”项目工作经费(实际该笔经费2019年已被使用完,待会计核销处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43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0.90万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93万元,占75.51%;项目支出200.70万元,占24.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9.43万元,支出总计819.4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6.61万元,增长89.32%。因机构改革,2021年年初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更名为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原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合并入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数据为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收入支出数据,2021年度收入支出数据为三个单位合并后的收入支出数据,所以增幅较大。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年末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6.61万元,增长89.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1年年初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更名为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原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原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合并入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数据为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收入支出数据,2021年度收入支出数据为三个单位合并后的收入支出数据,所以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7.20万元,占81.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8万元,占6.06%;卫生健康(类)支出62.65万元,占7.65%;住房保障(类)支出39.91万元,占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8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因工作临时调整,部分资金无法按计划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05.04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2名公务员,追加了工资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08万元,支出决算为4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调入2名公务员,追加了养老保险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调入2名公务员,追加了医疗保险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调入2名公务员,追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8.5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调入2名公务员,追加了住房公积金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8.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2020年度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2020年度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预算的237.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及车辆日常维修养护维修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57.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因本单位为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因此本年没有开展了部门评价,由主管部门开展此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现场调查费”“公共卫生组织采样”“打击‘两非’专项工作经费”“支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综合工作经费”“市场综合执法办案”“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经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经费”“第三方购买劳务派遣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现场调查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46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46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击非法行医、处理信访投诉办结率100%,
“公共卫生组织采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1.39分。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全市公共场所监督抽检家抽检70家;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了双随机被抽中的70家公共场所。
“打击‘两非’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2分。全年预算数为35.69万元,执行数为3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击“两非”违法案件数1宗;打击查处“两非”违法案件成功率100%;
“支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2万元,执行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快速检测样品7708批次,完成率100%;
“综合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执行数为46.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3.15打假日普法宣传15000人次,完成率100%;3.15普法日处理法律咨询援助及投诉及时性完成率100%。
“市场综合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66分。全年预算数为17.65万元,执行数为1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理案件数326宗,完成率100%。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4.6分。全年预算数为11.51万元,执行数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全市工厂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23家,完成率100%;完成了职业卫生被被监管单位的执法检查,完成率100%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1.31万元,执行数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市“双打”工作布置培训会人员72人,完成率90%;“双打”年度检查按完成率100%分。
“第三方购买劳务派遣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质量指标为快速检测任务完成率为10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儋州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辆,其他车型主要是轻型普通货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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