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2 17:42
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定人才配置实施办法,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力流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就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审批。
(四)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正常增资政策;检查监督企业落实有关工资政策;负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负责特殊工种和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负责全市统筹区域内从业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五)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专家选拨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管理和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制度,综合管理城镇、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以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贯彻执行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劳动用工,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职权;指导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负责劳动合同制的备案管理工作;做好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工作。
(九)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统计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预测报告。
(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对其发展规划、计划进行指导协调。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入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2.劳动监察科;3.社会保险科;4.就业促进科;5.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26.50万元,支出总计1,026.5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1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余中是行政事业类项目。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72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户的资金,包括企业薪酬调查和历年累积下来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33万元,占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2.00万元,占0.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9万元,占40.75%;项目支出595.29万元,占59.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1.52万元,支出总计1,001.52万元。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1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77万元,占0.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4万元,占91.94%;卫生健康支出47.55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24.11万元,占2.47%。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3.07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劳动保障监察(项) 、综合业务管理(项)、就业管理事务(项)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信息化建设(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要老保险基金补助(项)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894.64万元,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42.24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83万元;三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7.55万元,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5万元;二是公务员医疗补助32.2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12万元,是住房公积金支出24.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4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7%。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8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7.83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项)。
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8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23.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占6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36.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81.25%。主要原因是按八项规定进行公务用车,规范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85人次;主要用于用于承担与上级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度预算增加0.67万元,增长372.22%。主要用于承担与上级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增加;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同比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924.9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大楼管理经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924.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1是就业目标圆满完成。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216人,完成省下达年度9200人任务的100.17%、完成市下达年度8500人任务的108.4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197人,完成省下达年度8500人任务的119.96%、完成市下达年度10000人任务的101.9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3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5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9%以内。2是职业技能培训纵深推进。积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项目培训制,创新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制度,大力实施重点群体免费培训,开展“儋州月嫂”、游泳救生员、建筑工项目制、“公交车司机”新型学徒制等各类培训26010人次。其中,“儋州月嫂”获得全国“就业带动类劳务品牌”奖项。3是高效完成乡村振兴就业工作。通过“立”机构、“明”任务、“保”落实、“抓”整改、“推”就业、“扶”就业、强”就业、“助”就业、“保”就业、“激”就业十项措施全面完成乡村振兴就业工作。由于工作突出先后获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1年海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暨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美容美发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第三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海南分赛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大楼管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92.00万元,执行数为91.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聘用人员工资支付完成100% ;二是物业管理支付完成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问题:由于单位大楼各项配套工程已老化,预算经费不足。
职业技能鉴定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0.00万元,执行数为1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培训失业人员180名;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考核:3918人,监管和服务指导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78批次,认定人数共4771人。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共有8338人获得合格证书,合格率94.01%。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2年计划农村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2000人;进一步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面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需求和职业快速发展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要求,2022年计划举办5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规范用人单位守法用工行为。
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12.00万元,执行数为10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招聘三支一扶34人,资金支出达到98%,按时完成34人的工资的发放.达到帮扶各镇人才不足的局面。
加大三支一扶人员培训力度。围绕自贸港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大开展各类紧缺人才职业培训,全面提升人才职业技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增加招聘的方式。设立招聘点在本市内、外,吸引更多市外人才前来应试。
建议:重点引进教育、卫生领域中高级人才。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无此项内容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无此项内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费用增加26.53万元。
2021年度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用房屋面积119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98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41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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