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4 21:21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儋州市那大镇党政机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儋编〔2009〕51号),那大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科教卫生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本镇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协调所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负责协调公安、司法、信访、消防等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纳入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
(一)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二)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社会服务中心
(三)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四)儋州市那大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五)儋州市那大镇平安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2,664.31万元,支出总计52,664.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073.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与2023年相比,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儋州市第二中学宿舍楼及篮球场建设项目1200万元、新增儋州市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那大实验小学茶山校区接怡心花园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那大好米加工厂项目、那大镇洛南村、力崖村、番真村民生工程建设(政协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到上级资金儋州市第一中学学生第二食堂建设工程、那大镇王桐村、王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儋州市良种黄皮种苗培育及推广种植资金、那大镇爱图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等项目资金;二是其他收入,2023年收到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涉及那大镇征地经费1.06亿元,2024年收到该项目征地费及其他项目征地费192.22万元,减少了10407.78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5,195.14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7,469.17万元,主要是历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和征地费用等,如儋州市二环北路市政工程项目征地款1042.03万元、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资金906.38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30.14万元、S307乌那线兰洋至那大段征地款319.27万元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7.44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支出征地费用等。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5,519.92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7,144.38万元,主要是征地工作持续开展,如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完成,征地费用按工作进度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0.21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加快推动项目征地工作,征地费用支出较快。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5,19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77.21万元,占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7.93万元,占1.37%。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5,5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5.67万元,占14.09%;项目支出39,104.25万元,占85.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577.21万元,支出44,577.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21.32万元,增长49.81%,主要原因是2024年那大镇爱图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资金1.3亿元。支出增加14821.12万元,增长49.81%,主要原因是2024年那大镇爱图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资金1.3亿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70.06万元,主要是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52.45万元、教育建设资金212.07万元、计生项目资金131.31万元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增长0.001%,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570.06万元,主要是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52.45万元、教育建设资金212.07万元、计生项目资金131.31万元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1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0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89.22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相比,2024年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儋州市第二中学宿舍楼及篮球场建设项目1200万元、新增儋州市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那大实验小学茶山校区接怡心花园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那大好米加工厂项目、那大镇洛南村、力崖村、番真村民生工程建设(政协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到上级资金儋州市第一中学学生第二食堂建设工程、那大镇王桐村、王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儋州市良种黄皮种苗培育及推广种植资金等项目资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1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07.20万元,占27.22%;国防支出(类)支出415.82万元,占013.6%;公共安全(类)支出1,035.23万元,占3.4%教育支出(类)2,270.64万元,占7.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48.26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8.14万元,占2.5%卫生健康(类)支出1,242.48万元,占4.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26.69万元,占1.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771.61万元,占15.6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659.46万元,占35.34%;交通运输支出支出66.37万元,占21.7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11.99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2.67万元,占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39.98万元,占0.45%。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60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476.53万元,支出决算为8,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6%。
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547.91万元,支出决算为4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9%。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1%。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26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3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7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4%。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69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9%。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647.22万元,支出决算为42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3%。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8,628.92万元,支出决算为4,77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6,8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4%。
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66.37万元,支出决算为6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74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2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2.3%。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3.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762.5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89%。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31.88万元,增长503.78%,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那大镇爱图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资金1.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4,060.65万元,占30.89%。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28%。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43%。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1%。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2%。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6%。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92万元,支出决算为39.66万元,完成预算的77.89%,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6.2万元,增长194.65%,主要原因是购买了新能源汽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11万元,占9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占8.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3.31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用用于公务保障,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及保险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52万元,完成预算的84.92%。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0.63万元,增长558.94%,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307人次;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两辆公务车。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98万元,完成预算的54.29%。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44万元,下降55.64%,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公务接待费用。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那大镇2024年专项衔接资金共计529.2014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27.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102.101475万元(项目实际已支出金额55.484119万元,调减金额46.617356万元)。
产业项目:将省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27.1万元投入那大禾锋米厂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户487户1860人。
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将财政专项衔接资金55.484119万元投入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新建硬化道路总长620米、宽3.5米,改善群众生活条件,解决群众581户2535人出行难问题。
(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市财政下达的资金情况,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及班子探讨,根据项目参考指标,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围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改善群众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等方面进行设定。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能更好的完成绩效自评过程中的各项环节,我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组 长:刘智锋 镇党委书记
李贤高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新文镇党委书记
吴春壮镇党委副书记、那大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肖永久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陈瑞福、柴慧芳、林欢安、林锋、王伟标、谭雅萍、文江鹏。
1、开展范围:针对2024年我镇投入衔接资金的产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各项绩效目标。
2、开展对象:那大禾锋米厂项目、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
3、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4、开展方式:实地考察、财务报表、查阅资料等。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计划到位资金529.20147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29.201475万元(已调减金额46.617356万),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及时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我镇产业项目1个,使用资金427.1万元,(其中:那大禾锋米厂项目,使用资金427.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个,该项目下拨的年度资金102.101475万元,该项目工程审核结算价55.484119万元,项目实际已支出金额55.484119万元(已调减金额46.617356万),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产业项目。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并根据具体项目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镇政府配有会计进行核算,最大限度避免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成立共管账户,账户资金支付使用受双方共同监督。
(2)乡村建设行动项目。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局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同时,项目在设计、预算、报批及招投标等前期、实施中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各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过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主要领导签字并由财务审核把关材料齐全无误后拨付;项目施工过程中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组织人员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村民争议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2024年度我镇产业衔接项目1个,产业衔接均达到绩效产出、效益、满意度。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个。完成水泥混凝土硬化路面总长749米,其中A线道路加宽长145米、新建硬化路面120米;B线道路长111米;C线道路长373米。
(2)项目完成质量:2024年度下达那大镇专项衔接资金共计529.201475万元(已调减金额46.617356万),严格按照方案投入那大禾锋米厂项目427.1万元,项目收益中脱贫户、监测户分配比例达到90%以上,符合绩效目标。将财政专项衔接资金55.484119万元投入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按照施工图纸和预算要求等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验收质量合格。
(3)项目实施进度:直至2024年中旬,那大禾锋米厂项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已经全部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项目具体实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于2024年6月26日进场开工,2024年7月20日完工,2024年7月31日竣工验收,按照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2.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在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日常工作中,本着厉行节约的态度,管好抓紧每一分钱,严格按照道路(水沟)建设标准/公里:≦85万元的成本严格控制资金预算与支出;使项目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产业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年收益率≥4%,合作期满投入资金归为村集体资金,为保证分红的实现,公司法人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公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期限为五年。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那大禾锋米厂项目2024年度受益脱贫户、监测对象≥468户1829人,稳定增加收入。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实施使得当地581户2535人的生产生活受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进一步为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在挑选产业衔接项目时,着重考虑项目对农村是否有污染,对村民聚集地水源是否有污染,项目的投产以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重要参考指标,为此,我镇经多方考察,采取“公司+农户”模式,集中资金、管理、技术等优势,实现规模化生产。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方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履行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对于建筑产生的垃圾废料等材料及时处理,未出现污染情况。该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当地群众出行难、排水难的问题,带动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优化整村环境形象。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产业项目持续收益年限为5年,可持续增加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水平。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完成后,当地村民生产出行得到保障,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提升了整村环境形象,并且设计使用年限大于15年,确保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当地村民良好使用。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现场勘察时,走访受益农户,农户满意度较高,切实享受了国家衔接政策带来的好处。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我镇将落实好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后续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那大禾锋米厂项目、那大镇茶山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部门决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决)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并且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等平台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8670.0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3%;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073.9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同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人员成本增长。近年基层业务量增大,固定资产设备老化严重,导致办公经费、资产维护维修经费增长。同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镇开展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经费开支,停止新增编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费用开支,培训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073.95万元。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4年度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638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中心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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