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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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4
第一部分 南丰镇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实施。
2、执行镇党委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指示。
3、制定并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领导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司法、综治信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保护公共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本镇的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
5、依法任免、考核、奖惩、培训本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6、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丰镇政府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及下设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3个事业单位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科教卫生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实施和审批服务平台管理,接受上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5)下属事业单位配合履行公共管理、涉农等职责。
第二部分 南丰镇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财决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财决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财决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财决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财决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财决公开08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财决公开09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财决公开10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财决公开11表)。
第三部分 南丰镇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234.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119.66万元,增加12.28%。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1511.6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72.75万元,增加32.73%,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奖补资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未达到支出条件。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1144.8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66.74万元,下降24.26%。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奖补资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未达到支出条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合计872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3.2万元,占8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9.32万元,占1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合计908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64万元,占14.14%;项目支出7803.62万元,占85.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83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198.28万元,增加18.06%,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5.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8.49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均有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5.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1.8万元,占21.34%;国防支出(类)支出1.07万元,占0.01%;公共安全(类)支出39.49万元,占0.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14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63万元,占3.66%;卫生健康(类)支出174.48万元,占2.48%;节能环保(类)支出350.11万元,占4.98%;城乡社区(类)支出213.02万元,占3.03%;农林水(类)支出4341.13万元,占61.7%;交通运输(类)支出33.08万元,占0.47%;住房保障(类)支出77.51万元,占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53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703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6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161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8万元,增加29.12%,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69.13万元,占58.85%;农林水(类)支出328.08万元,占41.1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1.12万元,支出决算为79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60.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占5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8万元,占45.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电动车充电及维修维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接待290人次,主要接待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55.2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66万元,减少38.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上级单位到乡镇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工作要求安排接待大幅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155个预算项目10338.52万元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组织对“2024年南丰镇现代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南丰镇松门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等1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10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5.13%;组织对“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油文村委会油文村、石井村)”、“2023年南丰镇油文村委会中间村道路硬化工程”等2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1.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3.06%。组织对“乡村公益岗补贴”、“2南丰镇2023年尖岭村委会南来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等14个单位资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7.14万元,占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1.36%。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2024年南丰镇现代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南丰镇松门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等15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7.21万元,单位资金支出889.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7.21万元,单位资金支出889.3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镇本级部门决算中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21〕52号)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21〕52号)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对本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5.9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7.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2775.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138.62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636.8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其他车型主要是皮卡车1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5199.8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反映实际支出情况,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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