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8 08:30
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儋州市光村镇党政机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儋编〔2009〕61号),光村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1.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1.1.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1.1.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科教卫生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二)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社会服务中心
(三)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四)儋州市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3553.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875.43万元,增长26.93%。主要原因:一是各类工程类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二是征地项目补偿款相比2023年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58.44万元,主要是由市级各个部门单位下拨的专项工作经费结转,比如市征收局下拨海南省洋浦疏港高速公路征地经费、环岛旅游公路夕照儋耳驿站征地经费等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6.5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9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8.12万元,占8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36.46万元,占1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9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31万元,占11.47%;项目支出9653.82万元,占88.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805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833.75万元,减少26.01%。主要原因:一是工作经费安排为多年工作,本年度相应支出减少,例如项目工程类尚未竣工,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62.26万元,下降28.98%,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7.83万元,占38.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84万元,占3.07%;卫生健康支出172.59万元,占2.46%;城乡社区(类)支出324.25万元,占4.62%;农林水支出(类)3216.94万元,占45.8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53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28.5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经费增加。
(二)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53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2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046.53万元,占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8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34.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占35.7%;公务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占64.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工作公车运行油料费、修理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买新能源电动车后,油费相对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8.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减少。
国内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接待1105人次;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餐费、住宿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
十、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61.3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34.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8.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897.6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41.56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656.12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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