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0 16:04
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登记中心无法收回土地权属证书,现对以下《集体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儋集用(2010)第00109号 | 刘三杰 | 宅基地使用权 | / | 三都镇冠英村委会冠英上村 |
公告单位: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