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5 08:59
苏全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儋州市国营蓝洋农场场部,面积146.40㎡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房证字第儋洋-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全芳
2025年8月15日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