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4 17:07
为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全面、准确理解《儋州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修订)》政策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与核心原则
(一)修订背景
我市于2019年分别印发了《儋州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儋府办〔2019〕7号)《洋浦经济开发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浦管〔2019〕23号),近年来,儋州市持续深化人才引育留用工作,不断扩大人才引进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2024年1月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有关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琼建房〔2024〕16 号),明确了A、B、C 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保障范围。因省级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更新、儋洋一体化发展新形势,原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已难以适配自贸港人才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为适配自贸港建设人才需求变化,儋州市结合本地实际,整合儋州、洋浦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聚焦精准保障、规范管理、便民利企三大核心目标,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细化保障标准、简化审核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分层分类解决各类引进人才住房安居需求,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生态,为儋州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核心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动态监管三大原则,全程公示审核结果、严格资格核验、常态化动态核查,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符合条件人才,杜绝违规享受保障待遇行为。
二、《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修订)》共有七章节,三十五条条文。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第二章是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保障对象范围、年龄要求、住房要求等方面内容。第三章是保障标准,主要包括人才公寓、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标准等方面内容。第四章是发放管理,主要包括申请补贴的住房要求、申请时间要求、职称变化等方面内容。第五章是申请与审核,主要包括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的受理和审核等方面内容。第六章是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事后核查、人才住房保障变化等方面内容。第七章是附则,主要包括资金支出、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人才公寓保障对象类别
应为我市市级财政供养的科研、教育、卫生等市属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三类引进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享受A、B、C三类人才住房保障;其他用人单位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标准自行组织实施保障。
(二)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保障对象
在我市全职工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A、B、C、D、E类人才(含儋州市比照D、E类人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除以上人才外,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具有初级职称的人才和重点用人企业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纳入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对象范围。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要求
50岁以下D类人才(含比照D类)和E类人才(含比照E类),4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的人才。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全职工作的引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重要条款解读
(一)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
结合实际,细化优化了人才住房补贴的申请。我市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受理和审核均在线上办理。由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线上受理和审核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工作。
(二)明确人才公寓供后管理制度
按照2024年1月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有关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琼建房〔2024〕16 号),明确了A、B、C 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面积差额补差等。一是明确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含)后引进的全职工作A、B、C类人才供应。二是明确A、B、C类保障范围标准及面积差额补差方式。筹集的人才公寓面积小于人才可享受面积标准的,人才可选择的人才公寓面积小于其可享受面积标准的,可通过可通过两种套型面积的房型组合或补面积差解决。三是完善A、B、C 三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人才公寓后的产权管理。明确引进的A、B、C类需全职工作满8年方可无偿赠与100%产权。
(三)做好《实施细则》的新旧政策衔接
为了保障引进人才的利益,依据《儋州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儋府办发〔2019〕7号)、《洋浦经济开发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浦管〔2019〕23号)、《洋浦经济开发区鼓励人才引进十条措施》(浦管〔2020〕6号)等文件规定,符合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人才继续享受至待遇期满;引进人才申请本实施细则实施之前月份的住房补贴,按照原补贴标准执行;引进人才申请本实施细则实施之后月份的住房补贴,按本实施细则补贴标准执行等等。
(四)重点做好政策解释宣传
市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设立监督受理电话或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本实施细则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解释。其中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就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等引进人才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人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引进人才相关补贴申请等人才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人才住房性质、享受政策性住房、房屋租赁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等引进人才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原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未明确事项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解释。
四、施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7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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