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5 10:30
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浦管〔2019〕23号)《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浦发〔2020〕6号)《儋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儋府办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人才发展局、市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研究,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作解读,现予以公开。
1.人才住房补贴可以领取多久?
人才住房补贴申请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全年常态化受理,最多累计发放36个月,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人才超过5年后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考虑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在人才按期提交申请基础上给予用人单位缓冲办理期3个月。
2.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
人才在我省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所购买的省内普通商品住房应为2018年5月13日之后新购买,购房时间以购买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合同由申请人签署或不动产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人才在环新英湾地区租房的,可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企业在环新英湾地区外或省内其他市县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并派驻人员常驻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可按标准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4.购买政策性住房后能否申请人才住房补贴?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海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停止享受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领取的签订购买政策性住房合同当月及以后月份的住房补贴,属于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应当予以退回。
其中,上述所指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员工房(宿舍)、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限售商品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房等。用人单位和人才可向住建部门咨询了解所购买住房是否属于政策性住房,咨询地点: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6952020。
5.配租租赁型政策住房后能否申请住房补贴?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海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廉租房等租赁型政策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领取的签订租赁型政策住房租赁合同当月及以后月份的住房补贴,属于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应当予以退回。
6.重复领取的住房补贴如何退回?
如存在重复领取人才住房补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联系市人才服务“单一窗口”,退款至市就业服务中心账户,退款时请注明用人单位、退款人和退款期间。
经核查存在重复领取住房补贴行为的,儋州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工作组将向用人单位和个人送达退款通知书,限期退款。如联系不上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将在政务网站予以公告。拒不退还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儋州市人才服务“单一窗口”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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