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09:50
儋州市教育局于2024年7月7日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了《儋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宣传招生政策,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便民服务,现将《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调整、网络报名方式及部分条款解读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等文件要求,在总结我市往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经验基础上,集思广益起草了《方案》。2024年3月份开始,市教育局就加紧谋划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积极做好前期调研,与市公安局了解义务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人数,同时组织各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对所辖区域适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初步掌握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学生入学人数,并上报招生计划数。市教育局召开各中小学校座谈会听取建议,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片区,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三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工作职责、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说明等七部分。三个附件分别是:2024年儋州市那大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说明;2024年儋州市那大城区初一招生片区范围说明;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优待办理程序。
三、政策调整情况
(一)为贯彻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根据省厅招生工作部署,儋州市2024年招生政策取消指标到校,儋州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涛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等城区学校安排部分招生计划定向支持乡村薄弱学校,儋州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涛中学空余学位通过在那大城区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
(二)今年的那大城区各小学的招生片区范围与去年招生范围保持基本一致。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往年招生入学人数情况等因素,对儋耳实验学校和市四中、市民中和市三中、市五中和市七中等初中的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调整和优化,具体如下:
1.将儋耳实验学校初中的原宝岛路以北片区(兆南熙园二期、火车站)调整到市四中。
2.将市三中初中的原万福西路以南片区(南茶御景小区、红旗村委会、丹阳中学)调整到市民中。
3.将市五中的原侨南、白南村委会片区调整到市七中。
(三)申请材料
与去年不同的地方是,对第五类入学所要求的个别条件进行了调整,确保第五类申请入学对象和父母的居住和工作时间真实性。
第五类:属本市非那大城区户籍,父母在那大城区租赁房屋居住并经商、务工的子女入学条件之一:对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从去年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6个月调整为: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12个月。
四、网络报名方式说明
(一)报名方式:2024年,我市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报名办法。
2024年7月10日8:00至7月19日17:30。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洋浦一小、洋浦实验小学、洋浦新英湾小学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继续统一使用“海易办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实现招生平台与海南大数据对接。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水电等信息。
其余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法流程:
1.学生(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里用手机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儋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招生报名”菜单或登录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后,依次点击“中小幼招生”→“中小学学位申请”→“儋州市专区中小学学位申请”按小学、初中类别进行报名。
2.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7月26日登录海易办“ 儋州市(洋浦)中小学学位申请”进行补申请学位,如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那大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
五、学校招生入学审核
1.招生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
2.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入学;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超过计划数,第二类学生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或者统筹方式解决;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招收其第三类学生;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将不再招收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在其登记的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解决。
3.学校招收第三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招收第四、第五类学生,其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未能解决的第三类学生。
4.所有学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结束后再进行第四、第五类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则继续依次招收其片区的第四、五类学生(第四、第五类学生数量超出剩余招生计划的,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解决);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其第四、五类学生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依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第五类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具体详细的招生政策,大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儋州教育”查询,或登录“海易办APP”,依次进入“海南政务服务总入口”“儋州市中小学学位申请”界面查询。
2.其他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的招生实施办法,可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情况参考本方案另行制定,家长可以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
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4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也可到对应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或电话)咨询具体招生政策。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儋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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