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1:45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经儋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二、制定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
三、制定过程
2023年8月,市住建局对《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进行认真研究剖析,结合我市实际,初步草拟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于9月15日至9月18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经多方征求意见,并组织人员认真研究、修改完善有关意见,形成《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送审稿)》,并通过市政府专题会审议,自2023年10月12日起施行。
四、涉及范围
涉及范围是指申请贷款购买儋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的居民家庭。
五、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共三部分:
(一)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
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成员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三)明确政策执行日期
政策执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新旧政策主要内容的对比
旧政策 | 新政策 |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第一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第一条“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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