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8 10:45
2021年5月29日,赵先生网上反映称儋州市东成镇高荣村村民赵某智一家实施危房改造。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方案等有关规定,危房改造必须一户一宅,实行报建审批。但村民赵某智一家已有安全住房居住(位于本村三队),且改造的新房也没有按程序办理报建手续。其认为此次危房改造不合常矩,存在骗取政府扶贫资金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核查。
经核实,儋州市东成镇高荣村村民赵某品(已于2020年去世),育有三个儿子:赵某瑞、赵某智、赵某基。赵某瑞、赵某智两人均在10多年前独立分户。赵某品与患有残疾的三子赵某基同户同住。2015年,赵某品被纳为低保户,因父子三户同住在一处老房,2016年政府帮其申请了危房改造指标,赵某品选择异地新建的方式建成新房并入住,当时政府还没有文件规定实施建房需报建等相关手续,故赵某品的危改建房无报建。2017年海南省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建房报建手续。根据省两违图斑处置相关文件规定,赵某品危改新建的房子已经纳入两违图斑存量,不作违建拆除计划,届时将通过调整规划进行合法销号处置。
2019年,儋州市东成镇高荣村村民赵某智,按照危房改造申请程序,申请一般户危房改造,通过政府审批获得一般户危房改造指标。2020年1月22日镇政府发放了2.1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而非危房改造扶贫款。剩余的0.9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正在公示,公示期结束将全部发放。赵某智将其居住的危房拆掉,但因家庭经济条件无法盖完整个宅基地,只能在原有地基基础上,用一半的宅基地建成新房入住。2020年6月,赵某智在家庭经济增收情况下,自己购买建筑材料,在剩余的另一半地基上自行建房,目前两次建房连在一起,至今仍未完工,并非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经东成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测,赵某智新建房子所在地均为乡村建设用地,符合建房条件,该建房户正在报建中。
综上所述,赵某智一户危房改造均按正常程序审批,新建房子所在地均为乡村建设用地,符合建房条件,没有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赵先生网上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
我局将督促东成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农村建房报建的宣传力度,推动农村建房依法、依规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儋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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