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17:05
中国民主促进会儋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在政协第十一届儋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第221号),市政协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教育局等协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贵单位提的建议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站外服务功能,夯实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市救助管理站因缺乏资金、工作人员和场所功能有限,导致机构照料能力不足。为提升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生活照料水平,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优先选择与市福利中心签订未成年人托养协议,利用市福利中心图书室、心理资讯室、多媒体教育室、多功能康复室等场所和专业工作者,对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学习、康复训练等。既能培养他们的广泛的兴趣爱好,感受社会关爱,又能针对存在智障及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二、开展各类未成年人底数摸排工作
根据省“护苗”专项办《关于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重点市县包保工作方案(2023-2025)〉的通知》(琼护苗办〔2023〕12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后待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等六类未成年人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制,落实镇、村、组三级六类包保未成年人和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底数摸排工作,要求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措施细。
三、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网络。完善援助机构认真接待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不断扩大受援面和公众知晓率。降低援助标准和门槛,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本着"应援必援、能援尽援"的原则,争取在第一时间受理,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提供了条件和便利。充分发挥全市1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19个村(居)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54名法律援助联络员、2225名人民调解员、997名法律明白人、84名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提供了条件和便利。
(二)创新法律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依托海南法律服务网、海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新增夜间"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并在全市投放17台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和1台"互联网无人律所"等自助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
(三)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提高办案质量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专席,提供"优先受理、简化程序、全程监督、跟踪回访"服务。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中,要求承办律师依法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充实未成年人办案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推荐我市12名优秀律师加入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充实办案队伍力量,有效地解决了"人少案多"问题。结合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同时,还在全市254所中小学和专门学校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指引牌,覆盖率100%,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及时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建设“护苗”驿站,构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护苗”驿站,并搭建由市“护苗”驿站、镇(办事处)护苗驿站联络点、村(居、社区)护苗驿站联络员组成的三级组织架构。通过整合扩充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资源,拓展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及法治教育等服务功能,主要为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后待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等六类未成年人重点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帮扶管理平台。
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全社会形成浓厚“护苗”的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儋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田,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工作顺利开展。依托“国际 六一儿童节”开展“点亮六一,共护未来”宣传月活动。在5月31日、6月1日19:30—22:00两个时段,在我市城区6处重要场所的LED屏幕和儋州广播电视台的重要时段,滚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标语和相关公益广告,营造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氛围。
(二)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三进 ”活动。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副校长普法教学活动。三都办事处综治办、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法治进校园暨《携手“童”行,护“未”成长》《“法律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宣传讲座,师生100余人参加聆听宣传讲座,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文具套盒、普法小礼品130余份。“6·26”国际禁毒日,儋州法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师生代表共200人等到场旁听三起毒品犯罪案件,7名涉毒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期。我市开展“交通安全”、“禁毒”、“防溺水”、“校园欺凌”“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普法宣传进学校,共计65余场,受益达17600人次,有效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共护未来,普法进村入户。6月18日,海南为民服务社和庆站社工联合木排村委会开展了携手“童”行,护“未”成长活动。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现场讲解、观看视频等方式,就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校园欺凌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宣传,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学生们在上下学途中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私自结伴去游泳,遇到校园霸凌及时报告,让他们更加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截至目前,我市开展法治宣讲走进中小学186所,为105528余名师生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375册。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开展20余场禁毒宣传活动、8场普法宣传活动,达到受众人次5000人;开展道德讲堂和法律知识等10场宣传活动,达到受众人次800多人。
六、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依法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增强家庭监护主体意识。市妇联组织开展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活动17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39475人次。市妇联儿童友好空间项目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家校社联动形式,组织家长及孩子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活动宣传视频在全市110所学校招募参与线上活动的家长近4万人,活动视频播放量达3.3万人次。二是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加大源头参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活动,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防校园欺凌"宣传活动。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防止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宣传活动1场,参与人数400余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家庭、学校、社区活动,形成宣传未成年人"两法一规"、《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长效机制。市政法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未成年人"两法一规"讲座1场,邀请省政法委综治督导和基层室颜冬秋主任对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规"进行深入讲解。市妇联通过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以及市妇联社区家长学校家校社共育微信群进行"两法一规"宣传学习。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流动课堂、宣传讲座、悬挂禁毒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禁毒宣传单和"致学生及家长一封禁毒公开信"、播放禁毒宣传片、禁毒志愿者宣讲等形式,普及禁毒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宣传教育活动。市妇联以"妇女姐妹手拉手﹣不让毒品进我家"为主题,组织"妈妈训教团"志愿者等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春季禁毒流动课堂""领导干部讲禁毒"等宣传活动10场。"护苗"专项行动﹣2023年海南省"工青妇"禁毒流动课堂"六进"活动走进儋州市民族中学。
感谢对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儋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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