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3 11:20
黄兹英委员:
您在政协第第十一届儋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儋州市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建议”(第156号),市政协交由我委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儋州市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组建公共卫生委员会,能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效能,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态化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组织保障,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整合充实基层防疫力量,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自治与管理服务精细化、规范化。2022年6月27日,我委与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爱卫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儋卫健函〔2022〕75号。2023年5月10日,全市19个乡镇(办事处)均已组建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并将成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市爱卫办留存。
二、关于所提提案的答复
根据我市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现状,结合委员所提出的建议,现对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下一步工作计划给出以下答复:
(一)抓实各级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机构设置标准、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等,以及相关参与部门的职责,细化工作机制,出台组织架构模板供基层组织参考,同时制定统一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并落实到位。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将公共卫生委员会推进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予以统筹推进。
(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力量,发挥好党员、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网格员、村(居)民代表、退休职工干部等资源优势和作用,共同加强和支持村(居)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广泛宣传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引导群众和动员群众支持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为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群众投诉及建言渠道。及时公开公共卫生委员会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吸纳各方建议。在乡镇(办事处)政府、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宣传栏张贴联系电话、邮箱,保障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参与公共卫生事务的权利。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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