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5 16:18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填报、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年报平台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且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电话和短信通知做年报的,要注意甄别,以防止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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