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0 10:08
购房资格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1. 海南人:海南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2. 非海南人:未迁入海南户籍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1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① 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② 海南省的社保或个税累计2年。(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3. 非海南人(实际居住满183天):未迁入海南户籍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但在海南省实际居住满183天的常住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① 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② 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4. 非海南户籍(各类人才):在儋州市服务、聘用、兼职、返聘等各类非本省户籍人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的,与工商登记注册在儋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① 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② 与工商登记注册在儋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网学历报告、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5. 非海南户籍(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落户我市的工业、港航物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项目,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职工;入驻我市各类产业园区投资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上年度在我市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投资额达3500万元及以上(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为准)企业的职工;总部设立在海南的企业(含其控股公司)职工;儋州市国有企业员工,以及外省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派驻我省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符合购房的相关材料、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6. 非海南户籍(发展局认定的人才):持有市委人才发展局制发的人才证书和“东坡人才卡”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发展局制发的人才证书和“东坡人才卡”、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7. 非海南户籍(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8. 非海南户籍(高校就读大学生):在海南省专科及以上高校就读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1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所在学校的集体户口或学生证、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9. 非海南户籍(原籍是海南):因到省外高校读书学习、工作落户在外省的原海南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1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原籍证明(原户口本或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10. 非海南户籍(个体工商户):在儋州市注册登记满3个月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报税的(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营业执照、正常报税证明、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11. 驻地海南现役军人或原籍海南在外省当兵的现役军人:驻地在海南的现役军人或原籍海南在外省当兵的现役军人(不含义务兵)。(以家庭为单位在儋州可以购买2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增加1套)(1)资格条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不能超过可购买的房屋套数。(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军官证、驻地证明、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12. “以旧换新”居民:居民家庭将名下住房(取得产权证)已挂牌计划出售的,或者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购买住房时核减家庭住房套数,可以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1)资格条件:将名下住房(取得产权证)已挂牌计划出售的,或者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租赁备案证明或挂牌出售证明、房屋购买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