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3 16:30
1.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申请和认定
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应填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表》,附本人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医院印章,向符合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异地居住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治疗的,可使用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予以审核认定。
参保人员患多种符合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可根据病情申请两个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
2.慢性病就医流程
第一步:携带证件。到医院看慢性病时要出示身份证、社保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三者任意一种即可。
第二步:根据需要选择慢病门诊就医,告知医生自己办理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认定,要求开具门慢相关处方。
第三步:结算支付。看病结束后系统会按照门慢的政策自动结算医疗费用,有的医院有门慢病专门的结算窗口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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