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9 10:01
海南省有新生儿出生90天内登记,可免交出生当年和次年共2年的医保政策。
依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文件,琼医保〔2024〕214号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我省户籍新生儿,以及在我省医疗机构内出生的自愿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参保登记的,政府给予全额代缴。
新生儿享受免费参保待遇以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为时间界限,分为三种情况:1、90天内免费享两年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参保登记的无论当年还是跨年办理,均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2、超90天免费享当年待遇。新生儿出生超过90天但在当年内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参保后享受自参保登记之日起至当年底的待遇。3、跨年超90天无资助。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且跨年度申请参保登记的不予资助。
如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做好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的,可免费享有当年度和次年度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但家长要记得在孩子出生后第二年的9-12月开始,就要自行缴费给孩子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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