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5 16:25
为做好我市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儋州市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8日—9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1.续贷受理时间:7月18日—8月29日
2.新贷受理时间:7月28日—9月19日
3.儋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89823311915。
注:续贷指2025年之前曾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继续申请。新贷指第一次申请贷款。若曾经申请但未成功获得助学贷款则属于新贷和获得过助学贷款后今年继续贷款时要变更共同借款人也属于新贷。
二、助学贷款受理方式
1.续贷学生办理贷款主要采用网上远程受理审核和签订电子合同方式(注:如果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就学信息等特殊情况,必须到现场变更后才能继续申请续贷。)。
2.新贷学生办理贷款主要采用先按规定时间进行微信预约报名,然后到现场受理审核和签订借款合同方式。
三、办理流程
1.续贷学生办理流程
(1)续贷学生细看→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以便了解今年申贷要求;
(2)续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和自行网上签订电子合同(详情查看“儋州市202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指南”);
(3)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查材料并提交盖章;(出现下载电子合同和下载受理证明即是我中心已审批,此状态时显示为审批中)
(4)续贷学生自行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5)续贷学生携带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要求高校在10月10日前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6)11月1日-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将完成所有贷款成功的学生贷款款项发放工作,学生的贷款金额将自动划拨到高校账户。(此状态时显示审批通过)
2.新贷学生办理流程
(1)新贷学生细看→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以便了解今年申贷要求。
(2)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新生(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注:首次登录需注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具体流程点击→新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操作流程。
(3)新贷学生在7月21日至9月4日通过“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预约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请点击→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约报名说明。
(4)按照新贷学生预约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定时公布到现场办理的新贷学生名单和时间。
(5)根据“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到现场办理的新贷学生名单和时间,新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贷款材料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
(6)审核通过后当场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一份贷款受理证明和两份借款合同。
(7)新贷学生签订合同后,收到交通银行短信通知才下载交通银行APP登录账户,绑定银行卡。
(8)新贷学生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和一份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到,要求高校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9)11月1日-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将完成所有贷款成功的学生贷款款项发放工作,学生的贷款金额将自动划拨到高校账户。
四、申请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续贷学生如到现场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公章。
(2)现场办理人(指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前有效,如遇到身份证过期,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注:以上续贷材料只要求因特殊情况必须到现场办理的续贷学生提供,选择网上办理签订电子合同方式的续贷学生不用提供。
2.新贷学生到现场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公章。
(2)大学新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原件。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给”代替。
(3)新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新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前有效,如遇到身份证过期,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4)新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需出示新贷学生、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核查。如果新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信息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双方的户口本原件核查。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只要求没有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或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提交。
(6)特困证或低保证或孤儿证或残疾证或镇级以上重大疾病证明或单亲证明或帮扶联系记录本或烈士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只要求没有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或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提供原件到现场核查。没有或无法提供的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助学贷款。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2.所有办理贷款相关人员凡进入贷款受理现场前,实名登记,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距离,排队有序入场。
六、联系信息
1.联系单位: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微信号:dzszzzx
3.联系电话:0898-23311915
4.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5.国家开发银行客服热线:95593
6.支付宝客服热线:95188
7.交通银行客服热线:95559
8.平安银行客服热线: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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