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0 08:56
结婚登记需要需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当事人双方达到法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需准备如下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居民户口簿原件;
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三张两寸红底合影照片。
注:如当事人双方户籍地非本省的,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结婚登记的,除提交以上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海南省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任意一个市县(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