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9 12:27
问:补缴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从哪一年开始补缴?
答:从本市县开始施行居民养老保险的时间开始,到补缴时间内,未缴费的年限可以进行补缴。
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时间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施行时间为2009年12月,在其他县(市,区)施行时间为2010年10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施行时间为2011年4月,在其他市县施行时间为2011年7月。
比如小娟属于海口市城镇户口居民,今年46岁,之前一直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她除了交2023年外,还可以补交2011-2022年共13年的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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