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8 17:35
(一)问:哪些人符合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条件?
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范围;二是经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三是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二)问:救助额度为多少?
答: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三)问: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开展评估、审核批准、安排入住、开展救助等五个方面。
(四)问:申请救助时要注意哪些事情?
答:经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服务合同》和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向市民政局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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