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17:38
问: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当事人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并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流程操作如下:
(一)受理条件
1、当事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当事人双方达到法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申请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真实、合法)。
1、当事人男女双方提供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结婚登记的,除提交以上证件外,还应当提交户籍在我省一方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2、当事人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事实相一致(未婚、离婚、丧偶)。
离婚的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离婚”(不一致的,应持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更正一致),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用于备案。
丧偶的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丧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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