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7 14:58
吴婷花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中和镇卫生院大门的建议》(第118号),市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在省发改委、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申请超长期国债项目,明确要求卫生健康领域项目侧重支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应低于1亿元,支持土建、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领域中病房改造支持限额单体项目2亿元,县域医共体支持限额单体项目5000万元。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房收治能力及诊疗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积极谋划,初步整体打包形成一批储备项目,其中儋州市医疗卫生机构病房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2.12亿元,包含了21家卫生院环境整治及5家垦区医疗机构改造提升1.65亿元。
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为下一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做好谋划储备工作。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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