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海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头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00822051-8/2023-00134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儋州市海头镇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0日 文 号:儋海府〔2023〕6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6日 时效性:

儋州市海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海头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儋海府2023〕6号

各村(居)委会、镇府相关职能部门: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现将《海头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海头镇2023年扑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海头镇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海头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海头镇2023年扑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3.海头镇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儋州市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海头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有效制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确保辖区内全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致人伤亡故事,把我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建设。

三、工作机构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

    总  指  挥:陈其统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符 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伍业龙 镇党委副书记

                  刘成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羊春莲 镇人大主席

                  陈道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赖俊杉 镇党委组织委员

                  吴陈帮 镇党委宣传委员

尹孙仲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俊雄 副镇长

                  陈东华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符 翔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王伟栋 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万俊杰 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吴文兴 镇党政办负责人

唐学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劲飞 镇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符 贤  海头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周海燕 镇林业站站长

张 强  海头镇边防派出所所长

黎友爱 海头镇卫生院院长

陈均龙 海头镇财政所所长

   指挥部在农业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成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唐学政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抽调。

    四、工作措施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和各项措施,强化灾前防范,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重点做好以下4项工作。

(一)完善人员调配和设施设备建设。按照全市规定的森林防火要求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配置,重点抓好全镇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灭火器材按市定标准的落实和库房正规化建设。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防火期间,要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全面做好痴、呆、傻等重点人员监护人责任制的落实,做好管理登记工作,做好重点时间、重点时段、重点天气和各旅游景点的火源管理。

(四)强化扑火队伍正规化建设。抓好全镇扑火队伍建设,对全镇扑火队人员进行一次调整补充,着力抓好各村居委会、林地经营者防扑火预案的修改,重点做好预案启动和扑火队伍实战演练工作。镇防火办将在防火期内对各类森林扑火队伍按预案进行演练,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突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镇防火办将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各村(居)委会及镇扑火队人员开展森林防火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学习《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实操训练,培训率要达到100%,全面提高镇森林防火人员综合素质。

  (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村(居)委会扑火队要立足于火情早发现,立足于快速反应,快速机动,指挥靠前,保障靠前,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值班及巡逻工作。镇、村级防火单位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切实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情。要实行政府领导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领导假带班情况发生。在春、秋防火期的紧要时段,要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值班,绝不允许用更换或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村委会要充分组织护绿员、护林员以及发动村民定时进山巡林,加强野外用火管控,特别是清明等特殊时期,要增派人员对墓区多次反复巡逻,从根源上杜绝火灾的发生

  (四)坚持依法管火。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对野外违法用火者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监督监管。在进入重点防火期,各村居委会、林地经营者要针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有计划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全镇通报。

    六、工作步骤

    森林防火工作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20日至28)。参加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本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准备。

第二阶段为预防和扑救阶段(31日至531)。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技能培训,集中力量,进行防火宣传、防火防控、火灾扑救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烧毁林场、村庄现象,把我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第三阶段为巩固成果和总结评比阶段(61日至年末)。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发现问题及时补漏,进一步巩固和改进工作。同时,对防火工作不力、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防火工作做得较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各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火警电话:119 海头镇森林办电话:0898-23611036


儋州市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3220





海头镇2023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头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处置和应急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特成立海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陈其统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符 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伍业龙 镇党委副书记

                  刘成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羊春莲 镇人大主席

                  陈道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赖俊杉 镇党委组织委员

                  吴陈帮 镇党委宣传委员

尹孙仲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俊雄 副镇长

                  陈东华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符 翔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王伟栋 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万俊杰 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吴文兴 镇党政办负责人

唐学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劲飞 镇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符 贤  海头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周海燕 镇林业站站长

张 强  海头镇边防派出所所长

黎友爱 海头镇卫生院院长

陈均龙 海头镇财政所所长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定森林防火重要事项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直接指挥或受权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会议精神,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措施。

4、依据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5、协调涉及各部门的森林防火重大事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成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唐学政同志担任,成员由农服中心全体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负责本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

另外,为了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特成立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巡逻防范组。组长:符乐,副组长:刘成成。巡逻防范组下设四个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刘成成,成员:陈壮山、梁海标。负责巡逻范围:新洋村、红洋村。

第二小组。组长:尹孙仲,成员:王劲飞、孙福光、李金卓。负责巡逻范围:港口社区、红坎村、洋加东村。

第三小组。组长:王俊雄,成员:曾传东、黎健才、吴海平。负责巡逻范围:七柏榔村、加乐村、岛村村、珠江村。

第四小组。组长:赖俊杉,成员:陈明、骆登坚、陈岸柏、符明伟、林占良。负责巡逻范围:南港社区、新市社区、那历村、岭地村、德立社区。

巡逻防范组工作职责:

1、每天对主要林区、墓区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火情所在村(居)委会和包点工作组,组织人员扑灭火情;

2、检查、督促各村设卡值勤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镇防火指挥部,如发生重大火灾,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现场扑救组。组长:伍业龙,副组长:尹孙仲。现场扑救组下设四个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王立丹,成员:吴体平、唐大将、梁海标、陈壮山、符珠、陈岸柏、王伟栋、万俊杰、许必康、杨程桦、薛庆森、郑方海朱振琪、李方祥、杨坚兵、周明

第二小组。组长:唐学政,成员:金斐、陈明、符明伟、李金卓、曾惟健、符发明、杨俊、曾传东、林威、黎健才吴海平、林占良、陈荣福、吴道博、李贤文、陈伟光。

第三小组。组长:王劲飞,成员冯秀芳、羊辉林、符大前、黄万年、何玉宪、郭坡好、郭元翰、陆文成、吴昌磊、符用升、羊冠作、王长家、符常光、郑伟坚、黄河城、黄禄魏。

第四小组。组长:骆登坚,成员:郭定扬、何智青、薛凤京、陈杰、许周立、李翰奇、林博、梁兆洋、符金玉、吴平、薛大朝、薛辉、李大亮、王长东、吴秀雄。

现场扑救组工作职责:

  1. 迅速制定扑救战术方案;

  2. 全面指挥、参与扑火工作,对参加扑火的人员统一调度指挥,使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3、李金卓、曾惟健、朱振琪、吴海平、梁海标、许周立、曾传东、郭定扬、何智青、符大前为吹风机专职背机员,其他人员按现场火情分配救火任务

4、根据火情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做好扑火安全工作。

(三)打击惩处组。组长:陈道生,副组长:赖俊杉、张强,成员:张建康、陈龙、符官平、蒲金远、派出所全体干警。

打击惩处组工作职责:

  1. 负责开展森林防火法制教育,严格依法治火;

  2. 依法对纵火者进行查处打击;

3、依法追究纵火者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羊春莲,副组长:周海燕,成员:林威、符彩莉、廖婷湘、陈惠莲、麦锦艳、李小叶、周海燕、吴志乾、丁悦美、符筱君、李丹花。

后勤保障组职责:

  1. 做好防火、救火用车、救火用具准备等后勤保障;

  2. 做好森林火灾受伤人员及受伤群众的救治;

3、及时安排拨付森林防火和救灾的有关费用。

(五)各村(社区)防火救火工作组。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成员:各村(社区)三委班子、村小组成员、包点工作组。

各村(社区)防火救火工作组职责:

1、做好群众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严格火源管理,严禁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上坟烧纸钱等野外用火行为;

3、组织辖区内护林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巡山防火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具体值班值勤安排,在主要林区、墓地入口设卡值勤检查,严防火种进山;

5、成立本村(社区)救火队伍,如辖区内发生火情,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并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6及时协助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工作。

四、值班制度和火情预报

()防火戒严期内,镇、村防火机构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林区巡护人员要加强火情监测,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确保火情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根据气象部门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工作,火险等级达三级以上时,通过广播、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火警电话:119 海头镇森林办电话:0898-23611036


儋州市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3118




海头镇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全面增强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标,以“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以宣传森林防灭火法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认真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管控野外火源,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为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在以往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大张旗鼓地开展《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灭火法规的宣传,要通过广播、横幅、短信、微信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进一步明确各镇政府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工作水平。

(二)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宣传日活动。3月是全省森林防灭火宣传月,5月12日是国家“防灾减灾”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宣传日活动,扩大森林防灭火宣传辐射面,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以村为单位,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流动宣讲队,定期深入到林区的村庄、厂矿、作业点及林业企事业单位,以广播下村、送法普法、发放防火宣传单(册)等形式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预防与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着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队)、组(队)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灭火知识家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积极主动协调中小学校,将森林防灭火知识学习纳入年度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校园“五个一”活动,即林区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由专人上一堂森林防灭火知识课、出一期图文森林防灭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灭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灭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灭火温馨提示卡,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五)深入开展重点部位的宣传工作。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扫墓、上坟祭祀、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加强对节假日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在沿线重点部位、宾馆(饭店)及各类服务网点等均要设置规范性防灭火宣传牌或防灭火标志,景点导游讲解要有森林防灭火内容。

(六)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专项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并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公路、高铁、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防灭火宣传牌、太阳能森林防火宣传自动语音警示器,组织在镇街道、村庄路口设置森林防灭火宣传栏,在各主要林区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等宣传内容,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要高度重视,按照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各村要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宣传工作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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