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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招用职工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本通知实施前已招用职工的,应在本通知施行后6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4、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5、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文本一份。
询电话:2332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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