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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1
首问责任人是指到我镇办事以及电话咨询服务对象接触、接受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一、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问讯后,凡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要认真回答,并认真办理;不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或对所问讯事项不清楚的,要主动与有关办公室或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办公室或单位、地点及电话和要找的工作人员姓名;对电话问讯者,要告知其应找的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姓名及办公地点。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不得推脱、敷衍。接待来访应主动打招呼,热心接待;解释政策或告知事项要细致、清晰;群众误解要心平气和解释,不准激化矛盾。首问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服务对象或来访者不满意,影响本镇形象的,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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