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相关人员办理退回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索引号:00821961-3/2024-00029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时效性:
根据琼人社发〔2023〕13号、36号、90号文件规定,经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实施稽核,现将我市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未退回情况公告如下:
1、王焕曹(身份证号:4600031969****7077),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每月领取1637元,已享受月数6个月,2020年5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5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共计1637元。
2、黄子峰(身份证号:4600031987****0639),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每月领取1637元,已享受月数22个月,2020年5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5月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637元。
3、金日鑫(身份证号:1502031987****4530),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3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3年2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900元。
4、陈春汕(身份证号:4600282000****0413),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8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1年2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1600元。
5、黄薛环(身份证号:4600341991****4733),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800元,已发放月数3个月,2020年11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2400元。
6、郑冰(身份证号:4601031995****062X),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2个月,2020年9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2400元。
7、符昌东(身份证号:4603001989****0014),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4个月,2020年12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12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1200元。
8、王衍成(身份证号:4603001989****0018),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0年12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2400元。
9、曾海贵(身份证号:4600031992****2878),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5个月,2021年5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1年5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1200元。
10、徐魁军(身份证号:4603001989****0018),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3个月,2021年1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1年1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1200元。
11、王成万(身份证号:4600031994****2716),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800元,已发放月数2个月,2021年8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1600元。
12、刘正根(身份证号:4600031997****2615),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1年1月已重新开始参保缴费,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7200元。
13、陈建武(身份证号:4600291963****7874),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0年6月28日办理退休,根据文件规定,需退回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7200元。
14、梁定国(身份证号:4690031964****0618),已去世,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1年1月23日去世,根据文件规定,家人需退回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4800元。
15、韦子甲(身份证号:4600291972****7016),已去世,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领取1200元,已发放月数6个月,2022年1月1日本人去世,根据文件规定,家人需退回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共计3600元。
上述人员30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7日)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到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公账户,对拒不退回的人员,我局将移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处理,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处理人员仍拒不执行,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款账户名称: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账户:1010073200000136
开户行: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退款人姓名+退回失业保险金
联系电话:0898-23391702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三楼307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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