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29)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dzhbj001/2024-00139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时效性: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29)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29)措施整改:完成2023年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印发了《2023年儋州市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5日,已完成新州镇蓝田村黑臭水体4个和峨蔓镇笔架村1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验收并于2023年12月27日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核。2024年4月1日经省生态环境厅复核通过。现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29)办结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

附件: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29)整改完成

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418

附件

  关于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察报告整改方案第129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129):完成2023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整改牵头单位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

20231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吉才望-15008051020

整改完成情况

印发了《2023年儋州市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5日,已完成新州镇蓝田村黑臭水体4个和峨蔓镇笔架村1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验收并于2023年12月27日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核。20244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复核通过。

验收意见

符合销号条件

工作成效

消除了新州镇蓝田村黑臭水体4个和峨蔓镇笔架村黑臭水体1,共5个农村黑臭水体,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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