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3 00:0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期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并对公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作出具体的奖励规定。
据介绍,临近年底又到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近期有些村(居)民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出租房屋存放烟花爆竹。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通过举报电话应急指挥中心0898-2336611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可以采取实名举报、隐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等形式。
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包括: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烟花爆竹管理安全隐患的行为。凡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奖励30万元。(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黎有科 编辑熊铁辉 校对张美丽 审核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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