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1
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与交通运输秩序恢复,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出行、生活和生产的影响,按照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市定于2020年2月22日起恢复道路客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交车
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营,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运营。具体恢复的11条公交线路如下:
1.6路公交车(起讫点:大洲桥至民族中学)。
2.12路公交车(起讫点:东坡学校至西联)。
3.13路公交车(起讫点:体育广场至总站)。
4.17路公交车(起讫点:体育广场至那大政府)。
5.18路公交车(起讫点:西部医院至两院)。
6.19路公交车(起讫点:怡心花园到儋州驾校)。
7.20路公交车(起讫点:西部医院至西培)。
8.101路公交车(起讫点:那大政府至雅星)。
9.102路公交车(起讫点:雅星政府至八一)。
10.白马井1号公交车(起讫点:白马井高铁站至海花岛)。
11.白马井105路公交车(起讫点:白马井高铁站至洋浦大桥,白马井境内)。
二、巡游出租车
恢复部分巡游出租车运营,仅限在儋州市境内范围运营。
三、农村班线车
恢复部分农村班线运营,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运营。
四、省内包车
为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院校等单位和农民工团体、学生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在省内“点对点”出行需求,开通海汽省内包车客运业务。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运营企业要做好交通站场、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工作。严格落实每日每车全面消毒不少于两次,并在运营过程中开窗运行保持通风。出租车要落实“载客一趟次,消毒喷一次”,并重点对车辆内外门把手进行消毒,阻断疫情潜在的传播途径。
(二)各运营企业必须为司乘人员配备口罩,为车辆配备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运营企业每日要对司乘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记录,异常的要停止工作并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乘客需配合司乘人员做好实名制登记、体温测量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座;乘坐出租车时在后排就座。乘客未落实实名制登记、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四)各运营企业根据防疫消毒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客运车辆班次数量。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21日
儋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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